□記者 李曉丹
核心提示| 昨日,記者從洛陽市氣象局獲悉,由中國氣象局審議通過的《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將于5月1日正式施行。《辦法》明確規定了氣象預報統一發布制度,即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布氣象預報,對非法發布氣象預報的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
【法規】非法發布天氣預報最高可罰款5萬
“氣象預報包括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市氣象局法規科科長劉慶偉說,《辦法》實施后氣象預報將統一發布,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應通過氣象預報發布渠道向社會發布,并根據天氣變化及時發布氣象預報,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布氣象預報。
此外,《辦法》對罰款金額也進行了提升,原政策規定罰款金額最高1萬元,即將執行的《辦法》對非法發布氣象預報可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傳播虛假氣象預報,或擅自更改氣象預報內容和結論,引起社會不良反應或造成一定影響的,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酒店與氣象部門發布的數據相差11℃
26日,記者走訪洛陽多個酒店和小區門口,均發現門口LED顯示屏上有滾動的天氣預報。“家屬院門口顯示屏上有天氣預報,但有時和電視上發布的氣象預報不一樣,真不知道該相信哪個。”市民彭博說。
當日,新區某酒店門口的LED屏上顯示“今日天氣9℃-20℃,全區晴天”,但當時外面非常熱,根本不像20℃,撥打12121查詢才得知當日最高氣溫為31℃,最高溫差竟達11℃。隨后,氣象部門核實發現,該酒店發布的內容并非氣象站臺統一發布,想著酒店也是好心為市民服務,而酒店負責人也表示之前不知道有規定,市氣象局執法人員對其進行警告教育后,讓其刪除了天氣預報內容。
劉慶偉也表示,截至目前,都是警告和教育,并沒有真正罰款,但《辦法》實施后就不好說了。
【解讀】天氣預報“統一發布”不等于禁言
劉慶偉告訴記者,網絡、商場等不明來源的氣象預報,有時與氣象臺的預報存在較大差異,可能會因準確率不高,更新不及時等原因導致公眾恐慌。
劉慶偉說,之所以要明確官方統一發布制度,主要因一旦遇到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發布,官方權威發布不易造成混亂。但也有市民認為,氣象臺發布的預報有時候也不準。對此,市氣象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我國天氣預報水平近些年有了較大提高,目前對未來24小時的晴雨預報準確率為87.5%,而洛陽24小時晴雨預報的準確率穩定在90%以上。
看著“嚇人”的罰款,以后誰還敢在社交網站上說天氣?“‘統一發布’不代表禁言,日常氣象信息的探討不會受影響。”劉慶偉說。
溫馨提醒
不明來源的氣象預報最好別轉發
《辦法》下月起實施,市民最好不要轉發不明來源的氣象預報,因為這些氣象預報真假難辨,若轉發虛假氣象預報并造成惡劣影響或將面臨罰款。市民如想了解天氣信息,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一是撥打12121;二是開通氣象短信天天看,編輯短信發送后即可獲得市區以及縣區天氣預報;三是查看新浪微博認證的“洛陽氣象局”。
此外,市民發現有違規行為可撥打0379-63330309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