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現場 新聞發布會現場
合議庭現場 合議庭現場

  8月24日,河南高院公開開庭審理罪犯張志紅、陳崇德減刑案。減刑證明制度成為本次審理亮點。罪犯能不能減、減多與減少,都要證據說了算。改變了以往簡單把罪犯的考核積分和表揚獎勵作為確有悔改表現主要依據的做法。

  庭審過程中,河南省平原監獄不僅向法庭提出了為罪犯減刑的建議,而且當庭出示了一系列證據予以證明;不僅出示了罪犯犯什么罪、被判處什么刑、什么時間開始執行、在獄中獲得多少考核積分和表揚獎勵等與以往相同的證據,而且出示了多個含有確有悔改表現客觀事實的與以往不同的證據。再翻閱網上公布的減刑裁定書,還可以清晰的看到庭審證據和證明過程,也能夠讀懂罪犯確有悔改的具體表現。

  據了解,減刑證明制度是由駐馬店中院首次運用到審理減刑案件中,罪犯能不能減、減多與減少,都要由證據來決定,而且證據要經過法庭舉證、質證,查證屬實。只有罪犯的悔改表現達到了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減刑條件,人民法院才可以裁定減刑。

  另外,減刑證明制度還要求證人盡可能地出庭作證,并當庭宣誓如實作證,實事求是地證明罪犯在監獄的改造表現情況。

  減刑證明制度,使旁聽人員真正明白了罪犯確實有哪些好的改造表現。使裁定結果建立在清楚的事實和確實、充分的證據之上,減刑、假釋裁定書的說理性和說服力更強。

  減刑、假釋公開改革一直是河南高院張立勇院長任職以來高度重視、著力改革并持續發力的重點工作之一。2009年以來,河南法院共公開審理減刑、假釋案件37980件,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26340件,不予減刑、假釋2189件。

  在減刑、假釋公開改革方面,河南法院率先在全省監獄設立30多個審理減刑、假釋案件駐獄巡回法庭。率先在高級法院設立專門的減刑假釋審判庭。減刑、假釋公開改革從公開聽證到公開開庭,從獄內公開到獄外公開,從實況錄播到網絡直播,從審理過程公開到立案信息和裁定結果全公開,從由法官組成合議庭到由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逐漸形成了河南法院獄內獄外、網上網下“雙公示”、“雙公開”和人民陪審員庭上參審、庭下觀審“雙參與”的“三雙”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