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戴某歸案□記者 高鴻鵬 文 李康 攝影
核心提示 9月28日,省公安廳召開“獵狐2015”新聞發布會通報,今年以來,我省公安機關已抓獲潛逃法國、日本、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越南、緬甸、泰國及中國香港、澳門的犯罪嫌疑人24名,追回贓款近千萬元。會上,省公安廳經偵總隊還公布了我省公安機關海外緝捕的4起典型案例,最高涉案金額達3250萬元,涉嫌罪名包括涉嫌合同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罪、涉嫌貸款詐騙案罪等。
[案例1]涉嫌合同詐騙三千多萬,嫌犯得知將被移交時當場暈倒
記者從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在警方公布的4起案例中,“涉嫌合同詐騙犯罪潛逃香港的犯罪嫌疑人戴某”一案最為典型。
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相關負責人稱,犯罪嫌疑人戴某生于1957年,是廣東省海豐縣人。2011年7月,犯罪嫌疑人戴某伙同他人,在鄭州以合作開發土地為名,騙取他人現金3250萬元后逃匿。
2013年5月7日,鄭州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戴某涉嫌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但警方調查發現,在2013年4月22日,犯罪嫌疑人戴某已持護照從天河口岸潛逃出境。2013年6月7日,鄭州市公安局對犯罪嫌疑人戴某批準刑事拘留并追逃。
“獵狐2015“專項行動中,省公安廳將戴某作為重點逃犯開展境外追逃工作,隨后省公安廳從香港警方獲悉:2013年5月22日,香港警方在犯罪嫌疑人戴某身上查獲100億元港幣的虛假銀行票據,以涉嫌“行使虛假文件罪”將戴某拘捕,案件于2014年1月開庭審理,戴某被判處2年監禁。
犯罪嫌疑人戴某在香港羈押期間,省公安廳與公安部、香港警方保持密切溝通,及時完善涉嫌犯罪證據和法律手續,今年5月21日,在港服刑完畢的戴某在深圳羅湖口岸由香港入境處遣返回內地并移交我省公安機關。
“將戴某遣返回來的過程是非常曲折的。”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獵狐隊員范慧鵬回憶稱,遣返戴某的當天,他們原本與香港警方約定下午四點在深圳橋進行交接,但當他們趕到時,卻接到香港警方的通知,稱戴某在得知即將要被交接給我省警方時突然暈倒,香港警方只好把戴某重新帶回送到醫院進行檢查、救治。“當時我們非常擔憂,因為戴某被香港法院判處了2年監禁期滿后,是不能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又害怕戴某在送到醫院檢查的過程中,借機潛逃至其他國家。”
范慧鵬告訴記者,緊急時刻,他們立即通過公安部與香港警方取得聯系,經醫院檢查戴某身體沒問題后,最終將戴某移交給了河南警方。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