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惠婷)11月17日,省紀委公布了10月份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情況,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34起,處理594人,其中黨紀政紀處分420人;處分人數中鄉科級干部408人,縣處級干部12人。
在查處的各類問題中,“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最為突出,處分95人,占處分人數的22.6%;其次是“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處分77人,占18.3%;居第三位的“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處分70人,占16.7%。
18個省轄市中,查處力度較大、處分人數較多的有信陽(53人)、新鄉(48人)、周口(37人),許昌市僅查處1起問題,處分1人;10個直管縣(市)中,汝州(16人)、鹿邑(12人)、新蔡(11人)查處力度較大,處分人數較多,固始縣僅查處1起問題,處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