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 (記者 宋向樂)5月31日,河南省高院對外發布保護兒童權益,打擊侵害兒童犯罪工作情況。大河網記者獲悉,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0件,判處犯罪分子385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9人。

  對侵害兒童的這些犯罪嚴厲打擊

  近年來,河南省高院堅持對侵害兒童權益的犯罪依法嚴厲打擊的方針,對與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人員犯強奸罪,以及對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實施強奸、猥褻犯罪的人員,依法從重處罰;對侵犯兒童權益的案件嚴格適用緩刑。與此同時,依法打擊收買被拐賣兒童犯罪,鏟除買方市場,切斷利益鏈條,強化了對拐賣兒童犯罪的源頭防范。

  審結涉“三留守人員”案件3萬余件

  從2014年開始,河南省法院系統連續開展了“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留守老人”合法權益專項保護活動。全省共組建273個婦女、兒童維權合議庭,審結涉“三留守人員”案件3萬余件,涉及人數近5萬人,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有力保護了兒童合法權益。

  今后對涉兒童犯罪,仍將“嚴”字當頭

  在未來,河南省法院仍將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兒童權益的犯罪,特別是對于有拐賣、強奸、猥褻等侵害兒童權益犯罪前科劣跡的人員,以及造成未成年被害人受傷、死亡等嚴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嚴懲。

  河南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要通過審判活動,向社會、向公眾宣誓人民法院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決心,彰顯法律的威嚴,斬斷犯罪分子的罪惡之手。

  推進家事審判,完善司法救助

  積極推進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讓具有豐富審判經驗的法官審理包括婚姻家庭、繼承、未成年人監護權等在內的家事糾紛,維護家庭和諧美滿,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為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家庭環境。

  同時,完善司法救助機制,為兒童維權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綠色訴訟通道。

  當天,河南省高院還公布了保護兒童權益的10個典型案例。

  保護兒童權益并不是一個部門的事

  案例1:被告因羨慕鄰居孩子聰明竟將其殺害

  基本案情:被告人李秀玲與被害人王某(5歲)兩家系鄰居,王某生前經常去李秀玲家找其孫子玩耍,李秀玲因嫉妒王某比自己的孫子健康、聰明而產生了殺害王某的念頭。

  2015年7月8日下午,李秀玲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在得知被害人奶奶準備洗澡時離開被害人家。18時許,李秀玲發現王某獨自一人在胡同口玩耍,遂將王某誘騙家中,用雙手狠掐王某頸部,又用衣服纏繞王某頸部猛勒,致王某當場死亡。李秀玲用床單將王某尸體包裹并隱藏于家中的窨井內,用土、水泥塊等物進行掩埋。

  裁判結果:被告人李秀玲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李秀玲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認罪態度不好,沒有悔罪表現,依照刑法有關規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秀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19402元。

  典型意義:本案被告人李秀玲與被害人系鄰居,因妒忌之心將年僅5歲的被害人殺害,李秀玲到案后雖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其犯罪手段殘忍,動機卑劣,后果特別嚴重,給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為嚴懲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法院綜合其犯罪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對其不予從輕處罰,判處其死刑,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