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是清華大學的一位普通老師,學生是她的寵兒,為中國做學術是她的夢想——
一個園丁的生命就在那片樹林里
8月26日18時許,北京大學第三醫院,一輛國際SOS救援中心的推車從ICU病房下到大廳,推車上的病人將被送往機場,轉院治療。嘈雜的大廳一下子變得很安靜,近百人挽起手來,從電梯口到大廳、門廊,一直到醫院門口,用身體組成了兩道人墻,為推車上那位被紗布蒙住雙眼的瘦小病人“護駕”。
在現場,有護士問清華大學副校長謝維和:“她是誰?”
“她是清華大學的一位普通老師。”謝維和答道。
9月3日,這位老師去世的消息傳到了清華。在第二天的全校年度暑期干部會上,經提議,清華大學的領導、干部全體起立,為這位老師的去世默哀1分鐘。
這位老師的名字叫何美歡,去世前是多倫多大學法學院教授和清華大學雙聘教授。在同事和學生眼中,她不只是一位普通的大學老師。
法學教育界的白求恩
何美歡,1948年11月出生于香港,后加入加拿大國籍。她在1977年獲得多倫多大學法學院法律博士學位,畢業后加盟當時全球唯一的國際律師事務所——Baker&McKenzie,作為執業律師從事跨國法律業務,并先后取得4個法域(加拿大安大略省、美國紐約州、英國、香港)的執業律師資格。
2002年8月,已過“知天命”之年的何美歡加入清華大學法學院擔任全職教授,開始了她在中國內地的執教生涯。
何美歡在清華大學法學院講授的課程叫普通法精要。2002年秋,時任法學院院長的王晨光在給剛入學的本科新生宣講時,把普通法教學稱為“學院的教學特色”。此后多年,清華大學法學院一直是內地唯一一家開設英美普通法系列課程的法學院。
這是一系列讓學生們不時會感到“崩潰”的課程:全英文授課對選課學生的英文水平是一大考驗,大量的閱讀、寫作、討論和主題發言“折磨”過不少學生,熬通宵成為常態;而課堂上老師窮追不舍的“拷問”也常常讓學生備感受挫。但何美歡并不會因為學生有抱怨而降低標準,她堅持自己對課程的設計和要求,因為來清華時,她的“包里揣著一份策劃了一年多的為中國內地學生而設的普通法教學計劃”。
這份教學計劃和此后她的教學實踐,最終轉化成兩份文本:專著《論當代中國的普通法教育》和論文《理想的專業法學教育》。何美歡在《理想的專業法學教育》一文中指出:“中國法學院還不能培育出大量高端法律人才,其產品只能囤積在中下檔次。”在她眼里,這與普通法教學的缺失不無關系。
于是,有著在國外一流法學院求學經驗和跨國律所執業經驗的何美歡針對中國內地學生的需要和特點,設計了一份全新的普通法教學方法。她讓學生從第一手原始材料開始分析和批判外國法律,達到知彼;又能科學研究中國具體情況,從而知己。她認為,只有具備這兩種能力的人,才能開創中國法律服務新局面,制定出既適合中國國情,又符合國際潮流并能實際操作的法律。
她的付出是巨大的。在同事趙曉力眼里,何美歡以一人之力,在清華法學院內部又辦了一個法學院;然而她的工作,作為同事,卻無人能夠代替,也無人能夠分擔。
厚達數百頁的案例需要她親自遴選,并根據學生的適應能力進行調整;每一個學生的每一份作業和答卷,都要由她親自批改,并且,她的批改是無比細致的。“十幾頁的A4紙上,每一行后面都有標記。如果pass,就是一個小勾;如果有問題,何老師會把三四處問題并在一起講,并在原文中找出重點,讓我們再讀一遍。4個組的作業,有時多達八九十頁,她在一個晚上都要改出來。何老師在比我們更認真更努力地對待普通法精要這門課。”有學生在回憶文章中這樣寫道。
在2008年夏天赴加拿大任教時,何美歡把從2002年以來每一位選修普通法精要課程的學生的作業和答卷全部打包運走,為的是給修訂《論當代中國的普通法教育》一書提供第一手的資料。而在最近兩年,擔任清華大學雙聘教授的她在每年5月一結束多倫多大學的課程便不遠萬里自費飛到北京,在清華大學法學院開設普通法精要的暑期課程。在9月11日為何美歡教授舉行的追思會上,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還披露了一則消息,何美歡自費邀請北美一流法學院的教授給選修普通法精要課程的學生講課,“一周的薪酬是1萬美金,來回都坐商務艙”。
“何老師是加拿大籍華人,她真的像另一位加拿大人,白求恩。”一位學生在回憶文章中寫道。
學生是她的寵兒
清華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已經熟悉了這樣一道校園風景:一個身高1米5的瘦小老太太,穿著職業套裝,腳蹬一雙旅游鞋,背著一個與身體極不成比例的大黑包,疾步如飛地在法學院和教學樓之間行走。如果是夏天,老太太會換成學生送給她的各色各樣的T恤衫。這位老太太便是何美歡。
9月11日,2010年普通法精要暑期班的學生把他們已經做好,但還來不及送給何美歡的教師節禮物——一件印有“我愛Betty(何美歡的英文名——記者注)”的T恤衫掛在了追思會會場外的一塊展板上,表達他們的哀思。在追思會上,發言的代表無不提到了何美歡對學生的愛。“何老師終身未婚,她把我們這些學生當作子女一樣看待。我們是她的寵兒。”
在普通法精要的課程上,何美歡是一位嚴師,她用精英律師的高標準嚴格要求學生。不少學生都有對作業提交“deadline(截止時間)”的深刻印象,有學生因為自行車出故障而晚交了幾分鐘,何美歡按例對他的成績扣分,而不管這個同學如何央求。相反,她還嚴肅地教育這個學生,你應該考慮到各種意外的因素,至少要留出步行到法學院的時間,“如果我是客戶,我是不會關心你誤了期限的理由的”。
但即使在截止時間前提交了,學生們也可能會被扣分。有學生回憶,某次期中作業的截止時間是17時,他們小組16時便提交了,本以為大功告成,“孰料竟因為交作業時間太遲被扣了分”。
“正當大家百思不得其解之際,何老師娓娓道來原委——‘做任何事都要預留出足夠的時間,做最壞的打算和充分的準備。當年我在香港為客戶送交資料時,提前出發了很久,卻因為一個小意外,遲到了,失去了一單生意。從此以后我都會比deadline提前至少兩個小時完成任務,我希望你們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我的deadline定在17時,而你們至遲應當在15時之前就把作業交給我,剩余的兩小時作為應對突發狀況的準備時間。’”
但對于學生在課程和論文寫作上出現的差錯,何美歡卻十分寬容。當學生發言時,她總是對每一處到位的地方點頭肯定,而出現錯誤時則只是緊鎖眉頭,悄悄記在本子上,事后單獨指出。在對一名學生長達70多頁的畢業論文修改意見中有這么一條:這個腳注援引的書的頁碼不對,不是123頁,而是124頁。
何美歡把自己的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學生身上。她的辦公室門上貼著一張日程表,有意向她請教問題的學生可以挑選表上的空格預約面談的時間。那張表經常被填得滿滿的。由于普通法精要課的授課時間一般安排在17時至19時,學生會錯過吃晚飯,何美歡會提前準備好點心,有些還是她親手制作的。她不允許學生給她送除了鮮花、水果之外的禮物,一起聚餐時,也不允許學生埋單。后來,何美歡對她的學生提出了“三子”原則,即具備房子、車子、孩子才能埋單。然而,當有學生具備了“三子”條件去付賬時卻被告知,“何老師已經交足了預付款”。
而在視力已經急劇退化的時候,她在加拿大花了半年時間,為自己即將生孩子的學生親手織了一條毛毯作為賀禮。“她告訴我,在她外甥和侄女出生的時候,按照家里的傳統,她給他們每人織了一條毛毯。我孩子的這條,可能是她織的最后一條了,沒想到一語成讖。”在9月11日的追思會上談起這一段經歷時,何美歡的這個學生泣不成聲。
何美歡的外甥、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法學院教授李華彥在追思會上代表親屬發言時也表示,何美歡生前最大的驕傲就是她的學生,她經常同家人談起學生的故事,希望她的學生能夠繼承她未竟的事業,就是對她最大的安慰。
為中國做學術
在何美歡逝世后,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刊發的訃告中有這樣一句話:她曾說,她的學術是為中國而做的。
在美國獲得文學碩士學位后,身材瘦小的何美歡曾因“學歷過高而能力不濟”一度工作沒有著落。她選擇進入多倫多大學的法學院攻讀法律,自此開始了漫長的法律生涯。1982年,何美歡回到香港,加盟何耀棣律師事務所,主持多個與中國改革開放相關的大型工程的法律工作。1987年為轉向教學科研工作,她前往英國劍橋大學進修,1988年取得劍橋大學法學碩士學位。隨后她加入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任教,直到2002年來清華大學前夕。
何美歡曾告訴她香港的同事,她的一切學術研究都是為了中國,為了中國法治,為了給中國培養杰出法律人才。上世紀90年代初期,何美歡應中國政府和朱镕基副總理邀請,與其他兩位著名律師一起起草中國公司赴香港上市(H股)的法律框架和有關政策,為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和經濟現代化、法制化作出了突出的貢獻。然而,她并沒有選擇在律師業和咨詢業上繼續做下去,而是悄然轉身,把全部精力投入了對下一代法律人才的培養上。
在9月11日的追思會上,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高西慶和中國證監會紀委書記李小雪在回憶何美歡的這一職業選擇時,都表達了對她淡泊名利的贊賞。在他們看來,商法是最容易賺錢的法律,如果何美歡繼續選擇在金融法領域做律師,給要在香港上市的國內企業當顧問,可以有很高的收入。然而,她最終選擇了用商法救國,后來甚至放棄了在香港的高收入,來到清華大學法學院任教。
根據中國社會發展及國情的需要,何美歡早期著力研究市場經濟下亟須的法律,1988年至2000年,她先后出版了包括合同法、代理法、擔保法、公司法、證券法在內的多本英美法專著,還就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問題等,發表了多篇有重大影響的論文。
為了更好地讓這些學術著作發揮作用,并不精通中文的她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將這些作品翻譯成中文在國內出版。來到內地教書后,她把自己的主要精力一方面放到了普通法課程的教學上,另一方面著力于組織對國外經典商法著作的翻譯。在同行和學生看來,這些都是吃力不討好的勞動,因為教學和翻譯對于高校教師的職稱評定和學院科研項目的評價幾乎是沒有任何幫助的。
但何美歡為中國而做的這些學術工作得到了同行和學生的高度評價。她的同事趙曉力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何美歡老師的偉大之處是她其實是一個先知,而且是個行動的先知。她不遠千里來到清華大學法學院開設普通法教學的舉動,往小里說,是在力爭用自己的一門不讓于美、加一流法學院水平的課,保持“本土法學教育對最優秀的學生的吸引力”;往大了說,不過是在這一輪美國法律全球化席卷我們之前,起碼讓我們的下一代法律人提前做好準備。
趙曉力認為,許多在中國講授外國法的老師做的是“割花”的工作,而何美歡從事的則是“栽樹”。“借花獻佛是輕巧的;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是繁重的。”
何美歡在清華大學工作期間,培養了30余名法學碩士和數名博士生;全程修畢《普通法精要》系列課程的學生有70余名。據不完全統計,當中有20名已取得美國一流法學院的法學碩士學位,有數名學生攻讀北美著名大學法律博士(JD)學位。就業的學生大部分任職大型跨國律師事務所,還有兩名法官、1名任職國家機關、4名任職國家金融監管機構。
當學生們在給何美歡的郵件中寫道,自己在北美一流法學院里聽課也不覺得那么困難,或者又取得什么成績時,她總是簡短地回復:“Congratulations (祝賀)”。這些未來中國法律人才的孵化和成長過程,是在何美歡的意料之中的。
在趙曉力看來,何美歡會同意,在中國已經不可否認地成為全球化一個重要的博弈者——而不僅僅是跟隨者——的今天,沒有中國人參與的普通法之林是不完整的,也是名不副實的。
“我希望何老師栽下的樹能繼續成長——如果你們已經從何老師那里獲得了成長的能力的話。我也希望木能成林,小樹林能變成森林。”
“一個園丁的生命就在那片樹林里。”趙曉力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