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都市型生態農業發展方向
1、都市性。形成城區、近郊、遠郊三大農業圈層。
(1)城區農業圈層:鑲嵌在城區中,以綠化農業、社區農業為主的圈層。該區重點發展以農業公園、社區綠化等形態為主的綠化、社區農業;
(2)近郊農業圈層:城區組團間的生態廊道,靠近城市生活區,集設施農業、休閑農業及農業科研功能的圈層。該區重點發展新鮮度要求較高、價值較高的作物,如蔬菜、水果、乳制品等,以及農業科研、觀光農業;
(3)遠郊農業圈層:處于城市外圍,集生態循環、觀光、農產品加工以及科技農業示范園區的圈層。重點發展農業產業鏈加工拓展環節、農業物流、休閑觀光農業以及基礎農業(農、林、牧、漁等)。
2、復合性。構建農業與其它產業融合發展的農業產業體系,包括:
基礎農業——種養基地:花卉苗木、特色瓜果、無公害蔬菜、畜牧業、水產養殖業、綠化農業、社區農業;
相關服務業——農業服務基地:觀光農業、農業會展、農業科研、農業物流、科技農業示范;
工業——加工制造基地:農產品精深加工、配套工業(農用機械)、生物能源。
3、生態性。實現以豬-沼-果模式、農作物-秸稈-生物能源等循環農業模式為特征的可持續發展。
農業布局規劃
形成六個片區:
1、城區及近郊產業片區。重點發展為城市服務的都市型農業,如林業、花卉、園藝作物等,建設綠色生態廊道;
2、南部林果牧產業片區。包括張莊、黃店、刁家、八崗等鄉鎮,重點發展以豬和家禽養殖、棗樹種植等為主,豬-沼-果模式為特征的循環農業;
3、中部高效種植片區。包括姚家、韓寺、官渡等鄉鎮,以西瓜、大蒜、蔬菜、園藝作物等高效農業、設施農業為主;
4、黃河灘區綠色奶業片區。依托黃河灘地資源,以奶牛養殖和奶制品為主要特色;
5、北部水產養殖帶。以雁鳴湖、狼城崗、萬灘等鄉鎮為主,重點發展以大閘蟹、魚蝦為主的水產養殖及水面種植;
6、近郊林業片區。包括森林公園和近郊林業區。作為鄭州產業帶間的生態林業綠帶,具有林業生產功能。
土地制度創新
1、原則。確定流轉原則、設定產權主體、明晰產權權能、規范流轉機制、完善收益分配體系、加強政府監管。
2、重點。加強規劃控制,嚴格執行農地保護政策和土地用途管理,控制農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數量;積極發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中介服務組織,建立科學的價格評估制度;加強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建設。
3、土地流轉模式。(1)農業生產用地:繼續鼓勵農業生產用地在農戶之間、農戶與經濟組織之間的流轉以及鄉村集體直接經營的土地流轉;(2)集體產業用地:集體產業用地的空間布局必須和整個鄭州新區的產業發展、城鎮體系格局的變化以及城市化進程的特點相協調,避免盲目、無針對性的空間集中分布;集體產業用地在產業流轉過程中的收益,應當明確規定為鄉村集體所有;(3)宅基地:將新農村建設和城市化過程中富余宅基地指標適當集中到城市周邊進行住宅的開發,具備進城務工人員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兩類用途。
1、城中村及城郊村。采用同化嬗變模式整理,對條件適宜的城中村或位于遠期城區或城鎮規劃范圍內的城郊村,結合城市總體規劃,進行更新改造,完善基礎設施和社會配套設施,居民以集中安置為主,實現就地“城市化”,完成由農村向社區化、城市化的嬗變。
對于規劃遠景城區(鎮區)范圍之內,遠期予以保留的村莊,結合規劃方案進行建設引導,提高建設質量,降低未來城市化改造難度。
2、中心村。采用遷移集聚模式整理,通過宅基地劃撥的方式,引導一般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和配套設施建設水平。在中心村,鼓勵采用村民自建、鎮村代建等方式聯合逐步建設組團型住宅小區。
3、一般村。采用梳理改造模式整理,即先梳理出農村居民點內的空宅,在統計和分析的基礎上,作出相應的改造計劃和規劃。通過梳理、改造、再利用,解決農村居民點用地占而未用、農村住宅閑而未用的問題,以提高農村居民點集約利用程度,但要對一般村的建設規模進行控制,不建議擴大一般村規模。
4、撤并村。對撤并村考慮采取一源多發式的模式,即整村遷出,分散遷入。撤并村不得再進行新的建設,不再新批宅基地,不再新增服務設施,對于已經撤并的村莊原址全部整理復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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