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宋豫 許剛)為提高審判工作效率和審判質量,新野縣法院在原有人民陪審員53人的基礎上,今年又選任了75名人民陪審員,該縣人大常委會批準任命72名。
在這次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中,該院堅持以推進司法民主,貫徹群眾路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審判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為原則,張貼人民陪審員增補選任公告,由符合條件的公民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或由單位及組織進行書面推薦,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對于被推薦或由本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公民,該院依照有關規定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會同縣司法局采取書面審查和實地調查的方式,分組對被推薦人和申請人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品行進行考察,并與有關部門充分醞釀、討論、協商。經層層把關,層層篩選,從社會不同行業、不同年齡、不同民族中確定了75名人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