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市紀委監察局組織2個檢查組對全市公務用車備案封存和使用情況進行了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個別單位對公務用車管理松懈,仍然存在未按規定地點封存、違規使用公車等現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公務用車備案情況
截止到2014年1月30日下午6時30分,130個市直單位和12個縣、區均上報了公務用車封存備案表。未報送公務用車封存備案表的單位有:市直工委。
二、公務用車封存情況
檢查組對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住建委、市體育局、市環保局、市計生委、市工商局、市地震局、南陽市第四小學、高新區管委會、宛城區檢察院、宛城區法院、臥龍區民政局、臥龍區法院、臥龍區教體局、臥龍區七一街道辦、臥龍區臥龍崗街道辦、臥龍區人社局等18個單位公務用車封存管理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發現大部分單位公務用車封存管理比較好,但有個別單位個別車輛封存不到位現象。
三、公務用車使用情況
檢查組對市區和部分縣(區)的賓館、酒店、娛樂場所、高速出入口的公車私用情況進行了明察暗訪,發現12臺公車違規使用,具體如下:
市工商局(豫RZL006、豫R1177F)、市郵政局(豫R9936J)、市銀監局(豫RC5915)、市建設技術推廣發展中心(豫RAF071)、宛城區農行(豫R95569)、臥龍區政府(豫R99158)、西峽縣一高(豫RB7500)、淅川縣南水北調丹江口庫區移民安置指揮部(豫RJC216)、新野縣人大(豫R26009)、桐柏縣固縣鎮政府(豫R71669)、方城縣公安局(豫R3698警)。
四、有關要求
1.市紀委監察局對未按時備案和違規使用車輛的單位提出批評,責令寫出情況說明,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由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和相關責任人于2014年2月19日下午5時前到市廉自辦說明情況。市紀委監察局將視情況依據廉潔自律相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2.全市各級各單位要引以為戒,嚴格落實節假日公務用車封存備案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2014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