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呂文杰
在唐河,由市中級法院發起,7家基層法院聯合出動160余名法警對該縣某面粉廠進行強制執行。
在臥龍,9家法院聯合出動260余名執行干警,在檢察、公安機關合力下,依法對康潔公司實施強制搬遷。
敢于拘留,敢于移送,相互配合。從去年11月27日,全市法院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專項行動拉開序幕計算,全市出動百名以上干警聯合執法5次已經有3700名老賴被錄入最高法院的“失信人黑名單”。
迫使還錢——
黎明前的閃電行動
7月5日凌晨,被執行人魏某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驚醒。看到門外的縣法院干警,無處躲藏的魏某頓時傻了眼。魏某是桐柏縣法院開展“黎明閃電”行動以來第一個被找到并主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
針對一部分被執行人長期規避執行,找不到人、查不到錢、結不了案的現象,從今年7月份開始,桐柏縣法院經周密部署,開展了“黎明閃電”行動,利用當事人晚上在家、白天外出的僥幸逃避心理,每天凌晨到被執行人家中尋找被執行人。
活動開展以來,該院共傳喚到庭被執行人15人,涉案標的款80萬余元,其中促成執行和解并當場兌現3件、達成協議部分履行7件,司法拘留5人,1名被執行人主動到院履行執行義務。
消費受限——
失信付出高昂代價
“對不起,您因為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系統無法給您出票。”急需去洽談業務的田某怎么也沒想到,因為他逃避法院執行而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限制高消費黑名單里,好不容易遇到的商機也錯過了。
今年初,被執行人田某與申請人郭某為借款合同糾紛打官司,判決書送達后,田某以各種方式規避執行,唐河縣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將田某納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9月17日,田某到外地談一筆業務,在通過航空公司電話訂票渠道購買飛機票時,卻被告知,系統無法出票。吃到苦頭的田某趕緊到唐河縣法院執行局,向執行法官承認逃避執行的錯誤,并主動聯系申請執行人郭某,自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
上網追逃——
一失信人落入法網
“納入名單是常態,不納入名單是例外。”采訪中,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局長丁建民說,“今年8月18日,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聯合出臺了關于辦理涉執犯罪案件的有關意見,今后對失信人的打擊將更加嚴厲。”
張震是一名包工頭,手底下有數十名工人。2012年底,張震將工程款領取后只給部分工人發了工資,還欠19位工人10萬余元工資沒發。工人們找不到張震,便到鎮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案,請求他們幫助討要。
2013年3月,鎮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張震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但張震仍拒不支付,隨后換了手機號碼,不知去向。案件被移送至鎮平縣公安局,鎮平縣公安局將張震列為逃犯進行追捕。2014年9月30日,張震在社旗縣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
就在開庭前夕,張震委托其大兒子湊足了10萬元錢還給19名受害農民工,并取得他們的諒解。最終法院判處張震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