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思陽 李葭 通訊員 張曉東 馬兆輝)12月7日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組織開展全市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統一行動,當晚共排查車輛8325臺次,查處各類交通違法3385起。其中醉酒駕駛3起,飲酒駕駛61起,涉牌違法27起,無證駕駛116起。拘留19人,暫扣駕駛證55本,吊銷駕證1起。
車輛未繳保險,該罰!
當日20時30分,在人民路與兩相路執勤卡點,高新派出所交巡防大隊民警在對一輛小轎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既未按照規定進行車檢也無保險,于是對該車駕駛人進行批評教育,暫扣車輛至車主補上保險,按照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進行處罰,并記3分罰200元。
21時40分,一輛白色轎車在遠處看到執勤民警后,便放慢車速意欲停車。民警上前檢查,聞到駕駛人身上有酒味。經檢測,駕駛人沈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0毫克,屬于飲酒駕駛。根據相關法規,警方對沈某進行了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12分的處罰,并罰款1000元。
司機豪飲黃酒,醉駕!
當晚,仲景派出所交巡防大隊的民警集中開展交通違法整治時,在獨山大道與濱河路交叉口附近查獲了一個喝黃酒后駕駛的駕駛人劉某。經過抽血化驗,劉某體內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高達135.24毫克,屬于醉酒駕駛,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警方依法刑拘。據劉某講,當晚他和朋友一起喝了一斤多黃酒。
據市交通管理支隊法宣大隊民警介紹,有關專家曾估算,一杯啤酒就可以構成酒駕;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就達到醉駕。黃酒屬于低度釀造酒,一般酒精含量為14%至20%,一斤左右的黃酒就可以達到醉駕標準。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一定要遠離一切含酒精的飲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