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葭 閆輝 通訊員 李世順 李智)12月24日,鎮平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劉偉將15萬元工資款,發放到5名農民工代表手中。
2015 年8月31日,岳某、張某等67名農民工組成的工程安裝隊與江蘇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簽訂協議,由該安裝隊負責該公司在鎮平縣光伏發電項目中的太陽能板安裝施 工。安裝隊于9月完成安裝工作,經雙方清算,該公司欠安裝隊工資款24萬余元,并出具欠款清單。安裝隊農民工代表岳某多次向該公司催要拖欠的工資款,但該 公司以工程未驗收為由拒不支付。67名農民工討要無果,將新能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款。
鎮平縣人民法院受理這起案件后, 辦案法官立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力爭讓被告江蘇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盡快支付農民工工資。經調解,該公司同意先支付拖欠工資的70%,剩余工資款待工程驗收后 付清。調解意見達成后,法官督促該公司立即支付工資款。經過努力,新能源公司將15萬元工資款轉賬到了法院的執行賬戶上。這筆工資款到賬后,法官立即通知 67名農民工代表到法院領取。67名農民工終于領到拖欠的工資,他們連聲感謝鎮平縣人民法院法官所做的調解工作。
自今年11月20日全省法院開展第七次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集中辦理活動以來,鎮平縣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涉及農民工權益案件的辦理情況,凡涉及農民工權益的案件優先辦理、優先調解,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快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