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反映,他在光彩大世界經營批發生意已經有8年時間。年前,他在一家名叫新野一家的貨運公司發貨,要求該公司代收貨款,而年后這家經營多年的貨運公司竟然消失了,使他損失了四五千元貨款。據李先生反映,由這家貨運公司代收貨款的商戶有七八十家,大家的損失共計幾十萬元。目前,這些商戶已經向轄區派出所報案。
根據李先生反映的情況,記者到光彩大世界進行實地走訪發現,該市場周邊的大小貨運、物流門店隨處可見。李先生介紹說,市場周邊的貨運、物流門市大約有四五十家,大部分商戶都有代收貨款的經歷。
李先生說:“每年都有跑路的貨運公司,我現在已經不再通過小型貨運公司或者物流點發貨,只跟大物流公司合作。大物流公司比較正規,跑的線路多,發款及時,信譽也比較好。”
在物流行業中,小貨運公司準入門檻有多高?物流快遞行業又有哪些部門來監管?記者就此問題采訪市行政審批中心工商行政窗口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介紹,物流和快遞實際上是兩個概念。辦物流公司要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然后到交通運輸部門辦理許可手續才可運營。快遞屬于郵政部門,要先到郵政部門辦理手續和經營許可證,才能辦理營業執照。工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證明其主體資格、營業主體,至于其在經營中違不違法,則由監管部門來監管。
記者通過查閱發現,《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對從事代收貨款的物流企業并沒有明確限制。在沒有相關行業法規規范的情況下,如果遇到跑路的貨運公司,商戶該如何維權?
河南華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誠說,現在這種情況,貨運公司既有可能構成《刑法》第266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情形,也可能構成第270條侵占罪的情形。由于嫌疑人下落不明,當事人向法院起訴有實際的困難,因此,建議當事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南陽電臺記者張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