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淼 通訊員周勇)近日,淅川縣毛堂鄉毛堂村王某拿著新取得的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高興地說:“多虧淅川交警及時通知我參加車輛檢驗,要不超過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中規定的‘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也就是今年的5月1日,車就要被強制報廢,那可就不好辦了。”
根據2013年5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凡是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而2016年5月1日,則是《規定》實施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的最后期限,盡管淅川交警當時也做了行之有效的宣傳,但由于淅川屬于移民大縣,山高地廣,部分老百姓交法意識淡薄,再加上出行不便等原因,一部分機動車車況良好但已違反上述規定,淅川交警日前充分利用電視、短信、微信以及《致廣大車主的一封信》等多種宣傳形式,告知廣大車主及時參加車輛檢驗,據不完全統計,活動開展以來,每天新增50余輛違反上述規定的機動車前來參加檢驗。
交警提醒,根據相關法規,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將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吊銷駕駛證,車輛也將被收繳并強制報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