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葭 通訊員 王崇 郭亞海)“感謝你們幫我執行來這兩萬元錢,沒想到這筆錢這么快就到賬了。”近日,申請執行人宋某在鎮平縣人民法院感激地對兩位法官說道。
原來,宋某與李某在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達成調解協議后,李某一直躲藏不愿履行協議。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在凌晨、夜晚分別到李某家中開展執行行動,卻一直沒有發現李某蹤跡,其家人也不予以配合,并且其名下也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執行一時陷入了僵局。隨后,辦案法官通過各種途徑,終于聯系上了李某,并告知他將要被納入失信人員名單。聽到要納入失信人員名單,李某很快將執行款送到了執行法官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