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對標“五大發展理念”,認真貫徹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市委五屆十五次全會和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四一二”工作大局,堅持“一優一高一穩定”工作方針,忠實依法履行職權,堅持做好監督有據、監督有理、監督有力、監督有效,更加有力推進法治南陽建設,更加有效推進民生改善,更加務實推進“三大建設”,為加快富民強市進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貢獻。
一、認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1.進一步夯實立法基礎。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組建機構,建立制度,做好調研,構建“黨委領導、人大主導、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
2.積極推進地方立法。緊扣南陽地方實際,按照授權,根據“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則,著重圍繞水源保護等重點工作啟動立法。
二、依法開展監督工作
3.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聽取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15年度市級以上重點項目建設,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工作,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中心城區中小學建設議案辦理,白河水系保護和治理議案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2015年市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和整改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聽取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市人民檢察院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市“一府兩院”要求報告其他專項工作的,應當提出書面報告,由主任會議決定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
4.開展計劃、預決算審查監督。聽取審議南陽市2016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2015年市級財政決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2015年市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2015年市級決算。積極貫徹實施預算法,進一步加大對政府全口徑預決算審查監督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專題調研。圍繞立法工作、中發〔2015〕18號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會議落實情況、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發展工作情況、旅游工作情況等進行專題調研。
6.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分別對《環境保護法》《人民防空法》《種子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做好相應的執法檢查和聯動監督工作。
7.開展專題詢問。根據聽取有關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情況,選擇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進行專題詢問,增強監督實效。
8.開展“環保世紀行”活動。大力宣傳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持續加強對“藍天、碧水、鄉村清潔”三大工程實施情況的監督。
9.切實加強規范性文件和城鄉規劃的備案審查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市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切實落實備案審查制度,努力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和城鄉規劃嚴肅性。
10.做好人大信訪工作。認真做好信訪工作,努力提高信訪工作質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認真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人事任免權
11.切實用好重大事項決定權。積極落實《監督法》《南陽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健全與“一府兩院”及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協商制度,推動重大事項決定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12.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結合,加強對任命干部的監督,認真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揚憲法精神,促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
四、不斷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13.做好代表履職服務工作。繼續開展代表培訓,增強代表履職能力,進一步規范“代表之家”建設,完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網上辦理和代表履職管理系統,為代表履職做好協調服務工作。
14.增強代表聯絡工作。加強常委會與代表、代表與群眾聯系,廣開言路,進一步提升代表參與常委會活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15.加強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嚴格落實代表議案建議辦理責任,認真聽取代表對議案建議辦理的意見,督促承辦單位扎實辦理代表議案建議,提高辦理質量,按期向代表回復辦理情況。
16.做好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在市委領導下,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全市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和培訓,加強上下級人大的聯系溝通,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保證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五、切實加強宣傳工作
17.著力提升宣傳工作水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自覺把講話精神貫徹落實到人大宣傳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建設好市人大常委會網站,辦好《南陽市人大常委會公報》《南陽人大》《南陽人大信息》。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全面反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新進展、新成績,生動展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新氣象、新局面。
六、切實加強自身建設
18.強化隊伍建設。持續抓好人大“一個班子、三支隊伍”建設,緊緊圍繞常委會領導班子、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機關干部隊伍建設,狠抓學習型、服務型、廉潔型機關建設,進一步強化理論修養和業務能力,牢固樹立憲法意識、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為民意識、創新意識,嚴肅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努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為民務實清廉的隊伍。
19.強化履職保障。深入落實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和“雙聯系”制度,深入落實常委會審議意見當面交辦制、限期辦結制、跟蹤問效制,深入落實常委會組成人員履職檔案制度,完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網上辦理系統,激勵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務實履職。進一步貫徹好中央〔2015〕18號文件精神,落實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不斷提升全市人大整體工作水平。
20.強化制度建設。不斷推進人大制度與時俱進,進一步健全崗位履職責任機制和激勵機制,抓好常委會各項制度的落實。加強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的運行機制建設,做到分工明確,職責清楚。
21.強化責任落實。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一崗雙責”,堅持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以落實市委關于履職盡責的要求為動力,著眼于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有力推動崗位責任落實,做到責任分解精準,責任落實精準,責任考核精準,獎懲兌現精準,有效提高執行力。各級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要自覺接受監督,切實改進工作,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