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縣委統一部署,4月27日,縣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組分別進駐縣交通局、縣房管中心、縣水利局,并召開巡察工作動員會, 2016年第二輪巡察工作正式啟動。
本輪巡察為常規巡察,將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緊緊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增強“四個意識”,聯系“四個全面”,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緊扣“六項紀律”,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緊抓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重點檢查被巡察黨組織維護黨章權威、貫徹從嚴治黨方針,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著力發現以下問題:一是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存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派等問題;二是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三是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等問題;四是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以及縣委要求了解的其他問題。同時,還將緊緊盯住資金管理、資產處置、資源配置、資本運作和工程項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重點事項,以及利用行政審批權、執法權、人事權尋租腐敗等重點問題。
巡察組將通過多種形式依紀依規開展巡察,包括與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干部群眾個別談話,受理反映被巡察黨組織和巡察對象的信訪舉報,根據需要到下屬單位了解情況,調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等,重點收集掌握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在紀律、作風、用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對干部群眾反映的重點問題和重要線索進行深入了解。
本輪巡察從4月27日開始,至5月27日結束,時間為1個月。巡察期間,為便于干部群眾反映問題,各巡察組均開通專門值班電話、接收短信手機、電子郵箱、郵政信箱,并在縣委、政府和被巡察單位分別設置聯系信箱。縣委巡察組受理信訪舉報的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00 - 12:00,下午3:00 - 6:00,巡察結束時各信訪平臺自行關閉,不再受理信訪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