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盆窯村安置地項目范圍內土地征拆需要,需遷移該項目用地盆窯村范圍內的墳墓。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遷墳范圍:白河大道以東,迎賓大道以南區域內全部墳墓。
二、遷墳規定:按照宛政〔2013〕47號《南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執行。
三、遷墳期限:自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
請該項目區域內墳墓的墳主親屬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持戶口簿、身份證到盆窯村村委會辦理遷墳手續,并于2014年12月30日前自行遷移完畢。望相互傳達,積極配合,如有疑問,請與盆窯村安置地項目建設指揮部聯系。逾期未遷移者,將按無主墳處理。
聯系地址:盆窯村委會
聯系電話:
盆窯村安置地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63610219
特此公告!
盆窯村安置地項目建設指揮部
201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