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 汪宇堂 通訊員 周邦秀 郭潛
民以食為天。食品藥品安全關乎人民生命健康、社會安定有序、經濟健康發展。今年以來,市檢察院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責,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法銜接”為載體,把食藥安全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敢于擔當,勇于作為。
實施“一項承諾”
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呈新常態
藥品和餐桌的安全,不僅挑戰著食品藥品制售者的道德良知,也挑戰著法律的底線。為了回應百姓期待,確保食品藥品安全,2014年4月初,市檢察院把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監督列入“執法為民八項承諾”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求從完善機制、構建信息平臺、深化活動效果等方面入手加以推進。
針對影響群眾安全感、生產經營主體“多小散”、食藥質量安全事件時有發生等問題,市檢察院在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設立聯合執法監督辦公室,會同這些單位選任15名聯絡員,專職負責聯席會議召集、行政執法案件信息錄入及統計等“兩法銜接”日常工作,實現了辦公室聯絡員專職化。
在此基礎上,市檢察院與市公安局、市商務局等12家行政執法單位聯合制發《南陽市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的意見》和《南陽市“檢察引導、檢警協作、檢警行三位一體”辦案機制》等。2014年以來,一批“兩法銜接”工作意見密集出臺,規范定罪量刑標準,整合協作辦案資源,用法治思維和方式打擊犯罪,在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呈現新常態。
有了一個“抓手”
線索好發現 統籌不再難
去年以來,市檢察院注重與行政執法機關聯動銜接,審查執法信息,實施分類監督,開展移送刑事案件監督,并依據建立的臺賬逐個與“兩法銜接”平臺信息進行對照審查,及時向行政執法機關反饋。去年以來,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向該院報備各類執法臺賬5780余件,為發現案件線索奠定了基礎。
去年9月上旬,市檢察院干警在對執法臺賬進行審查時,發現豫銀泉豆業有限公司自2012年11月份以來,生產“毒豆芽”非法獲利160萬元,涉案人員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市檢察院立即監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涉案的程某被依法批準逮捕,并成功追捕漏犯4名。
去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對“毒豆芽”、“毒蛋糕”、無碘鹽、“黑螞蟻透骨貼”、“抗癆王”等食(藥)品安全事件,頻頻聯動,一批影響惡劣、危害較大的食品藥品案件先后被偵破、公訴、宣判,一些跨地區犯罪網絡被鏟除,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高發多發勢頭得以遏制。
開展一項行動
薄弱環節監督強起來
2014年6月29日,市檢察院緊緊圍繞“蔬菜、雞蛋、牛羊肉制品”等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食藥安全等民生領域,會同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監察局和相關行政執法單位出臺了《辦理危害食品安全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指導意見》,嚴格非羈押措施和緩免刑適用,并組織全市檢察機關統一開展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整治立案監督行動。
去年10月,鎮平縣檢察院啟動立案監督程序,依法監督梁某違法使用禁用農藥“甲拌磷”,生產、銷售“毒大蔥”案。菜農梁某在種植大蔥過程中,為滅害蟲,擅自在大蔥上噴灑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其所種植大蔥經檢測,農藥殘留超標190倍,梁某的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近日,被告人梁某因犯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在梁某緩刑期內,被禁止從事大蔥生產活動。
去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通過“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監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5件159人。公安機關立案157件171人,批準逮捕55件58人,起訴70件72人,判決21件22人。
采訪中,市檢察院檢察長薛長義說:“開展專項監督活動,既要把司法體制改革與對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結合起來,又要通過‘兩法銜接’把分散在各部門的職能和機構統一起來,切實把以前沒有做或沒有做好的空白領域、薄弱環節加強起來。讓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菜、放心藥,這是保障民生建設最現實、最直接的任務。”(李清玉 周書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