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于曉霞 通訊員李大鵬)昨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從今年3月1日起,我市開始執行新的失業保險費率標準,失業保險費率由3%降至2%。
根據要求,南陽市失業保險費率自3月1日起下調1%,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單位部分費率由2%降至1.5%,職工個人部分費率由1%降至0.5%。此次失業保險費率下調涉及全市約55萬名參保職工,預計每年可減輕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負擔約7000余萬元。
市失業保險管理處有關負責人提醒,失業保險費率下調后,參保人員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待遇不會改變。目前,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1000元/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還可享受免費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服務、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