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南陽火車編組站附近一家新能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利用沉淀池、滲坑排放廢水,遭到周邊群眾舉報。臥龍區執法人員趕來實地勘察,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并邀請檢察官介入現場監督。
如今在南陽市臥龍區,凡涉及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非法采礦等方面的刑事和職務犯罪案件,全部實行“雙向監督”模式,即辦案中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行政執法部門在立案之初就要邀請檢察官到場,作為“特約監督員”進行同步監督。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經過南陽市臥龍區,呵護干渠沿線及城區生態環境建設是法律監督機關的應有之義。臥龍區檢察院會同區紀檢監察部門,聯合轄區9個公安分局和土地、環保、林業、水利、農業等5個行政執法部門,出臺了“一書一評三機制”,即《執法人員執法執紀辦案告知書》《執法人員執法辦案評議表》及《關于在生態環境建設工作中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機制”的若干規定》。在行政執法現場,執法辦案人員、檢察官特約監督員、犯罪嫌疑人均需現場填寫這3種文書,檢察官還要簽署監督意見。這種“貼身”監督極大加強了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力度。
在辦理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時,該院深挖犯罪背后的徇私情節和權錢交易行為,加大“貪瀆”交織案件查辦力度。臥龍區環保局局長李某因疏于管理,造成該區蒲山鎮空氣質量嚴重污染,并濫用職權不按國家標準征收污染企業排污費,造成經濟損失1000余萬元。目前,李某因濫用職權犯罪已被檢察院查處,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實行‘雙向監督’機制,檢察官作為特約監督員全程參與涉生態環境資源的執法辦案,倒逼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在守護生態環境秩序中實現了檢察價值。”臥龍區區委書記馬冰說。(記者 謝建曉 通訊員 胡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