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中年農家婦女網上認識一年輕帥哥,兩人發生性關系后,農家女以各種理由敲詐勒索帥哥錢財共計142900元。8月26日,沁陽市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被告人王小霞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0元。

  1977年12月出生的王小霞家住溫縣黃莊鎮東林肇村,2013年7月份左右,王小霞網上認識了在沁陽市一行政單位工作的朱濤,在隨后的日子里,兩人聊天聊得一天比一天火熱,朱濤決定到溫縣找王小霞當面聊。2013年9月在溫縣縣城的一個賓館里,朱濤和王小霞發生了兩性關系。

  王小霞結過婚,現年38歲,已有兩個孩子,朱濤28歲,有正式單位,是沁陽市某行政機關的正式在編職工。當王小霞知道朱濤的真實身份后,知道他有錢,便以各種理由對他施壓敲詐要錢。

  2013年10月份,王小霞對朱濤說她有孩子了,想把孩子生下來,這可嚇壞了朱濤,堅決不能要這孩子,要做掉,隨后,朱濤給王小霞打過去三千元讓去醫院做流產手術,錢到手后,王小霞沒去打胎而是陸陸續續花掉了。

  2014年2月份左右,王小霞在溫縣騎摩托車和一個電動車相撞,要賠償人家3000元錢,王小霞就趕緊給朱濤打電話說要一萬元,朱濤也沒猶豫就將給匯了一萬元錢。包賠過后,王小霞將剩余的7000元也花掉了。

  后來王小霞就騙朱濤說她將孩子生下來了,是個男孩,以孩子生病為由,多次騙朱濤往自己的中國工商銀行上打錢,總共打了4、5萬元,王小霞認為這錢來得也太容易了,沒有錢就想到朱濤,就想問朱濤要錢。

  從2014年1月份至2015年1月份,王小霞以其打胎后遺癥需要到鄭州市復查、從醫院逃避家人、離婚要付給男方錢財、 做生意、還債、 孩子上學、 去醫院看病、給孩子上戶口、請人吃飯等30種理由先后向朱濤敲詐勒索錢財共計 142900元 ,如果不及時匯款,就以將二人照片在網上發布、去找朱濤的家人、到朱濤工作單位找朱濤的領導等方式相威脅。2014年10月10日,朱濤因承受不了這樣巨大的壓力割腕自殺,幸被家人及時發現送往醫院搶救,朱濤才沒有生命危險。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小霞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應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幅度內進行刑事處罰。法院遂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作出判決。

  (東方今報焦作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