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鄭州市尖崗水庫管理處主任楊家樹(副縣級)私設“小金庫”、違規購買煙酒及購物卡、違規公款旅游等問題。楊家樹在任尖崗水庫管理處主任期間,多次指使工作人員套取財政資金設立“小金庫”。2012年12月以來,尖崗水庫管理處多次使用“小金庫”資金購買煙酒,支出共計31萬余元;楊家樹先后支取“小金庫”現金37.5萬元;安排他人使用“小金庫”資金購買購物卡, 支出共計13.5萬元。2013年至2015年,楊家樹用“小金庫”資金安排本人及家屬旅游,花費12.75萬元。2016年9月,鄭州市紀委給予楊家樹開除黨籍處分;鄭州市監察局給予楊家樹撤職處分。
2。登封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曹紅賓(副縣級)違規收受禮金、違規長期使用服務對象車輛等問題。2011年至2014年,曹紅賓收受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禮金4萬元。2013年至2016年,曹紅賓多次使用李某別克商務車,油修費均由李某承擔。連同其他違紀問題,2016年11月,鄭州市紀委給予曹紅賓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鄭州市二七區國稅局第三稅務分局科員李繼偉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宴請及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3月,李繼偉在擔任稅收管理員期間,接受某商貿有限公司宴請,并收受該公司禮金1000元。2016年4月,鄭州市二七區國家稅務局給予李繼偉行政記大過處分;2016年5月,鄭州市直機關紀工委給予李繼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4。鄭州市中牟縣姚家鎮雍家村黨支部書記李丙辰、包村干部趙金順,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5年2月,經李丙辰同意,趙金順及村組干部17人到海南旅游5日,花費5.5萬元,由李丙辰從村委賬中支付。2016年5月,中牟縣紀委給予李丙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中牟縣監察局給予趙金順行政記過處分。(鄭州市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