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于釋永信持有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問題

  網絡舉報內容:釋永信持有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80%股份,轉移少林寺相關公司產業的股份至韓某君名下,可能偽造賬目,2013年少林寺歡喜地有限公司虧損400多萬元,侵吞少林寺資產。

  調查組負責人表示,釋永信確實持有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份,但屬于“代持”:“少林寺不具備法人資格,按照工商注冊登記的規定,少林寺不能作為投資人。少林寺成立相關公司的股份由寺院內部人員代少林寺持股。依據該公司章程,持股者簽署承諾書,承諾對股份沒有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不分紅,不拿工資,不參與管理,因故離開少林寺或辭世時,要無條件將股權轉給少林寺。”

  據介紹,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釋永信、釋永乾、釋印松分別代少林寺持股80%、10%、10%。依據少林寺的代持股規定,2012年7月釋印松去世后,其名下的10%股權已轉給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少林寺歡喜地(登封)有限公司是少林寺接待訪問者、客人、居士、弟子和游客的素齋館,其收益用于少林慈幼院。該公司的股份由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錢某梁和擔任少林慈幼院院長的韓某君代少林寺持股,持股者也簽署承諾書承諾對股份沒有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不分紅,不拿工資,不參與管理。經查,少林寺歡喜地(登封)有限公司從2007年成立至2013年累計負債400多萬元,主要用于改擴建經營場所、裝修、購買設備和軟件配套等支出,并非一般的經營性虧損,網絡舉報該公司2013年虧損400多萬元不屬實。

  “我們在調查中,未發現利用持有股份獲取分紅等個人收益的情況,未發現轉移股份、偽造賬目、個人侵占少林寺資產問題。”調查組負責人說。

  三、關于釋永信侵占高香收入問題

  網絡舉報內容:釋永持負責燒高香兩年多,收入都交給了釋永信。

  所謂燒高香,一般是指向佛敬燒的粗、長的香。據調查組了解,少林寺未安排過僧人出售高香,但十多年前全國寺院燒高香盛行時,確有僧人私下給香客提供高香的情況,釋永持是其中之一。燒高香的收入直接入殿堂里的功德箱,而少林寺殿堂的所有收入都由寺院財務統一負責。

  釋永持已于2008年自行還俗離開了少林寺。經調查組對釋永持等相關人員調查并核查相關賬目資料,無證據證明釋永持負責燒高香兩年多,無證據證明釋永信侵占高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