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

  近日,濮陽、開封、鄭州等地紀委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深入治理隱形變異問題,處理并通報了一些違紀者。這些違紀黨員干部受到嚴肅處理,教訓深刻、令人警醒。

  濮陽市紀委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濮陽縣習城鄉孔店村原村委委員韓本忠套取扶貧增收試點項目資金問題。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韓本忠以村委會名義申報扶貧開發增收試點項目,套取國家扶貧資金17.5萬元,用于歸還個人借款和種養項目經營。2017年1月18日,濮陽縣紀委給予韓本忠開除黨籍處分;其違法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南樂縣千口鎮東王村原村黨支部書記王維春等人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問題。2013年4月,王維春和該村原村委主任王戰修、原黨支部委員馬寬修利用職務之便,冒用貧困戶的名義按照自己種植的蔬菜大棚數量分別領取扶貧資金3.2萬元、1.6萬元、4.2萬元,據為己有。2016年11月8日,南樂縣紀委給予王維春、王戰修、馬寬修開除黨籍處分,并追繳違紀資金;其違法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臺前縣孫口鎮西街村原村支部委員郭延存貪污占地補償款等問題。2015年8月3日,郭延存在孫口鎮財所領取該村植樹造林占地補償款2.7萬元后,未按要求發放給群眾,用于個人支出。2015年8月,郭延存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情況下,仍以其妻名義向孫口鎮政府申請危房改造,領取補助資金5000元,用于其兒子房屋維修。2016年12月6日,臺前縣紀委給予郭延存開除黨籍處分,并追繳違紀資金;其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濮陽市紀委)

  開封市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開封祥符區人民法院違規發放車輛補助問題。2013年至2015年,祥符區人民法院違規為黨組成員發放車輛補助60余萬元。原黨組書記、院長李鴻斌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目前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違法問題司法機關正依法處理。

  2。開封示范區新城街道辦事處原黨工委書記張少慶私車公養問題。2014年,新城街道辦事處虛列支出、超標準購買小轎車;張少慶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輛維修費。2016年12月,張少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開封鼓樓區商務局違規購買禮品、發放補助問題。2013年至2015年,鼓樓區商務局多次用公款購買禮品,2014年春節期間,違規發放補助津貼。黨委書記、局長孫學奇在單位財務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2016年12月,孫學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開封市紀委)

  鄭州市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鄭州市城鄉規劃監察支隊黨總支書記(副縣級)孫玉生長期多次借用企業車輛問題。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時任登封市嵩陽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孫玉生,向其轄區內河南耀發房地產公司借用一輛別克君越轎車;2013年春節至年底,孫玉生再次借用該車;2015年孫玉生工作調動,又于當年3月至9月、2016年3月至9月多次長期借用該車。2016年12月21日,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孫玉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鄭州市工商局原黨組成員、經濟檢查支隊黨總支書記、支隊長(副縣級)王敬收受禮金購物卡問題。2011年至2015年,王敬在逢年過節期間,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節日禮金、購物卡共計9.9萬元。調查發現,王敬還有其他違紀問題。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敬開除黨籍處分;由鄭州市監察局報鄭州市人民政府批準,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3。鄭州市鹽業公司(鹽業局)原黨委書記、經理(局長)張子建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2011年7月,鄭州市鹽業公司搬遷至新址辦公,張子建使用辦公室面積達47.9平方米。2013年黨政機關超標準辦公用房清理整頓之后,張子建未對其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進行任何整改。調查發現,張子建還有其他違紀問題。經鄭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子建開除黨籍處分;由鄭州市監察局報鄭州市人民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鄭州市紀委)

  安陽市紀委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湯陰縣宜溝鎮大寺臺村、劉莊村聯合黨支部原書記王仁家挪用公款問題。2015年8月至11月,王仁家多次挪用大寺臺村村民征地補償款共計122萬元和政府撥付農村居家養老幫扶專項資金共計3萬元,歸個人使用,其中116.781491萬元超過三個月未還;2015年3月至12月王仁家多次挪用劉家莊村村民補償款共計39.9萬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經湯陰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王仁家開除黨籍處分。

  2。林州市河順鎮付家溝村支部委員、村委委員王祿合,村委委員兼會計付宗生套取水保工程款問題。2012年至2014年,王祿合、付宗生在組織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林慮山項目的水保工程中,先后套取47870.58元,并列入該村三資賬目。經林州市河順鎮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王祿合、付宗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內黃縣石盤屯鄉西塢村黨支部書記蘇臣堂、村委會主任翟明堂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11年6月,蘇臣堂從電管部門領取預交電費保證金5500元,在沒有入村集體賬戶的情況下和村委會主任翟明堂商議,作為該村償還賬務支出費用,明細未入賬。經內黃縣石盤屯鄉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蘇臣堂、翟明堂黨內警告處分。(安陽市紀委)

  新鄉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新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吳慶華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6年4月,吳慶華連續兩次在周末下班后,將單位公車開回自己居住的小區,并在假日期間使用該車接送孩子參加課外培訓。2017年1月20日,新鄉市紀委給予吳慶華黨內警告處分。

  2。衛輝市后河鎮原黨委書記王澤祿超標準接待、濫發津貼補貼等問題。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王澤祿違反規定超標準接待,致使單位公務招待費嚴重超支共計141.29萬元。2015年、2016年春節前,王澤祿以加班、電話補助為由,向鎮政府班子成員等相關人員發放補貼共計10.7萬元。王澤祿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6年11月21日,衛輝市紀委給予王澤祿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并追繳違紀資金。

  3。封丘縣潘店鎮紀委委員李永虎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2016年12月,李永虎為祖母操辦三周年祭日,收受與本人工作職務有關的66人禮金共計7000元。2017年1月12日,封丘縣潘店鎮紀委給予李永虎黨內警告處分,并責令其退回違紀資金。

  4。新鄉翟坡國家糧食儲備庫有限公司股權代表黃正軒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6年2月至10月,黃正軒將單位公車私自給其兒子日常上下班使用,期間其子駕駛該車到開封游玩。黃正軒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2月10日,新鄉縣紀委給予黃正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新鄉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