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事業單位招聘40人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及縣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名。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截至2017年5月11日仍在崗的湯陰縣大學生村干部。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詳見附件1《2017年湯陰縣面向大學生村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憲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國家承認中專及以上學歷;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等次的人員;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方案

  根據湯陰縣2017年面向大學生村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的招聘計劃,對招聘崗位人數、條件、考試考察的內容和范圍以及報名辦法等內容在中國湯陰網等媒體上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6日至5月17日(工作時間內)。

  2、報名地點:湯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事股。

  3、報名方法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按照招聘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信息。

  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一式2份;鄉鎮出具的大學生村干部在崗證明原件2份;如實填寫《2017年湯陰縣面向大學生村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見附件2,表格自行下載填寫并張貼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需與報名表同底版照片)。

  4、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屬實、準確、完整、有效。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5、收費標準: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需現場繳納考務費30元。

  6、報名結束后,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達不到1:1.5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崗位不再招考。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該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5月18日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愿改報的,退還其所繳納的考務費。

  7、準考證領取:應聘者于2017年5月19日(工作時間內)持有效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準考證為應聘者筆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領取時,請仔細核對有關信息是否與個人原始報名表信息一致,如有錯誤,請當場告知工作人員予以糾正,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負責。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閉卷形式進行。

  1、筆試內容

  《公共基礎知識》(含時事政治),滿分為100分。

  2、筆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3、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參加筆試時,應聘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

  4、筆試結束后及時在中國湯陰網公布筆試成績。

  (四)體檢

  1、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比例內末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選聘為大學生村干部時間早的確定為體檢對象;如選聘時間相同,以國家承認學歷高的確定為體檢對象;如學歷相同,則一并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對象。

  2、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對象并列的,按(四)項第一款方式確定。

  (五)聘用

  公示結束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大學生村干部身份自動取消。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72—6208911。

   安湯陰縣事業單位招聘40人(面向大學生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