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7月出生的楊華,是河南省永城市人。曾先后擔任睢陽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夏邑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夏邑縣委副書記,商丘市人才辦主任,商丘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商丘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等職務。2016年4月19日被立案審查,2016年6月1日,被免去商丘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職務,2016年12月6日,楊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已經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月12日,商丘市紀委官方微信清風商丘發布信息,對楊華案件進行了剖析,從其身上,我們能看到哪些警示呢?

  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并獲取巨額利潤3000余萬元

  根據楊華違紀事實,2016年4月19日,經商丘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其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并實施“兩規”措施。

  經查,楊華違反政治紀律,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隱瞞事實真相,拒不承認其投資入股參與房地產項目開發的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3年以來,借逢年過節、生病住院之機多次收受他人錢物;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并獲取巨額利潤3000余萬元;違反群眾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規定干預執法活動,致使違法建筑建成使用,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采光權利及正常生活,引發群眾上訪;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執紀違紀、壓案不查;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其他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并給予對方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采取弄虛作假手段套取財政項目資金,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合計金額達291.66萬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規劃審批、案件查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320萬元。2016年12月6日楊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昔日肆意踐踏法紀、縱情聲色的風光不再,等待他的將是漫長的刑期和家人的無盡痛楚。而楊華從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到最后的蛻化變質,也留給了廣大黨員干部深深的警示……

  每一次職務升遷 都會有違紀違法事實尾隨而至

  縱觀楊華的仕途軌跡,可謂是一帆風順的:1998年2月,不滿40歲的楊華即任職商丘市睢陽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之后,歷任夏邑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夏邑縣委副書記,商丘市人才辦主任,商丘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商丘市政府黨組成員、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2015年8月又兼任商丘市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等諸多“一把手”職務。一路走來,楊華本應在自己的崗位上履職盡責,不負組織,做出貢獻,但他卻沒有珍惜組織對其的信任、用好手中的權力;沒有堅守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而是肆無忌憚地玩弄著手中的權力。

  從整個案件的調查情況可以看出,伴隨著楊華的每一次職務升遷,都會有違紀違法事實尾隨而至,在其任職內,楊華不是想著怎樣在“八小時之內”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而是絞盡腦汁惦念著“八小時之外”的事情。從其任職睢陽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期間為其親屬招攬工程,收受錢財,到任職夏邑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期間的為請托人謀利,收受賄賂,壓案不查,執紀違紀,到任職商丘市人才辦主任期間的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再到任職商丘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期間的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最后到任職商丘市政府黨組成員、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甚至兼任商丘市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期間,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一系列嚴重違紀違法事實,楊華自認為將權力玩得滴水不漏,一切盡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但隨著調查的深入,其違紀違法事實一一浮出水面。楊華的職務升遷史,就是其一部思想滑坡,黨性缺失,道德淪喪,自取滅亡的墮落史。

  利用手中權力 撈取了他人生的“第一桶金”

  商丘市睢陽區摩托車城于1999年7月開工建設,該項目位于凱旋路東、三明路西、杭州路北的三角地帶,為商住綜合樓,1、2層為商用,3至5層為住宅,總建筑面積20359平方米,屬睢陽區人民政府1999年重點項目。

  睢陽區委指派時任區委常委、組織部長楊華為該項目的指揮長,為方便謀取利益,楊華利用指揮長的權力,為自己的干兄弟宋某承攬此工程提供了便利。該工程2000年9月竣工驗收后開始決算。期間,楊華安排孟某(時任區委組織部副部長、項目指揮部副指揮長,另案處理),朱某(時任睢陽區財政局基建股長,另案處理)、陳某(睢陽規劃分局工作人員,另案處理)等參與工程決算的相關人員,采取虛增工程量的手段套取國家財政項目資金。

  2002年12月,摩托車城項目指揮部與項目承建商宋某結清工程款1255.22萬元,其中:現金支付444.75萬元;用41套門面房抵付工程款752.12萬元;用12套住宅房抵付工程款58.35萬元。2003年,根據楊華安排,宋某將抵付工程款的41間門面房中的22間(價值383.37萬元)的產權登記在楊華的外甥女謝某名下。2016年7月,經河南金利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報告書》認定,該項目實際工程造價為963.56萬元,虛增造價為291.66萬元。

  至此,楊華從該項目工程中非法占有價值291.66萬元的房產,收受宋某賄賂90余萬元的房產。從而,楊華利用手中的權力,輕輕松松撈取了他人生的“第一桶金”,權力帶來的愉悅也把他一步步推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為掩人耳目 多次以他人名義借款投資房產項目為掩人耳目 多次以他人名義借款投資房產項目

  貪婪的口子一旦撕開,欲望則如決堤黃河之水滔天。2007年2月,已調任商丘市人才辦主任的楊華,對自己工作過的“根據地”夏邑縣仍貪戀不忘,把腐敗之手又伸向了夏邑縣房產開發項目。

  2007年11月,通過一番考察和研判,楊華決定同其表弟陳某、干兄弟宋某以商丘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名義共同出資1835萬元,合伙開發夏邑縣藍波灣項目,并直接參與藍波灣項目的規劃、設計與銷售。夏邑縣藍波灣項目位于孔祖大道南段西側、康復南路至運河北路,占地101.53畝,總建筑面積為183448.5平方米。

  為掩人耳目,楊華多次以他人名義借款投資該項目并領取該項目利潤,經查證,楊華在該項目中實際出資620萬元,占股比例為33.787%;獲取巨額利潤3000余萬元。

  瘋狂斂財18年之久

  經查,楊華自1998年2月任職睢陽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直至2016年4月案發,在長達18年的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不間斷地為他人謀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現金、歐元、美元、購物卡、財物等折合人民幣共計320余萬元。其中,先后收受睢陽區摩托車城項目工程承攬商宋某價值91.71萬元的房產;海亞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湯某財物共計56萬元;水木清華項目開發商盧某現金30萬元;書香人家項目開發商程某現金20萬元;河南民豐肥業有限公司現金20萬元;華聯國貿項目開發商李某現金10萬元和歐元1萬;王朝大酒店經理田某現金10萬元;商丘市梧桐道房地產項目夏某現金5萬元;方盛家園項目開發商李某現金5萬元;應天花園項目開發商王某現金3萬元和購物卡1.5萬元;普羅旺斯項目開發商劉某現金2萬元;富饒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現金2萬元。另外,還大肆收受夏邑縣部分縣直單位負責人、鄉鎮黨委書記及市規劃局某公職人員大量財物。其心之貪婪,斂財之瘋狂也由此可見。

  長達18年的斂財之道,長達18年對黨紀法律的藐視,固然是楊華本人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對自身要求不嚴,政治信仰不堅定導致的其一步步走向不歸路,這完全是他咎由自取;但從另一個層面也暴露了制度的不完善和監督的缺失;同時,也給廣大黨員干部留下了深刻的教訓和沉痛的警示。

  被查后 懺悔書里坦言自己喪失了黨性、喪失了人格、喪失了原則

  2016年9月30日,面對自己犯下的嚴重違紀違法事實,年近60歲、具有31年黨齡的商丘市政府原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楊華寫下了他對人生的懺悔:

  “組織上把我培養成一個領導干部,把我安排在重要位置,我本應珍惜這種機會為社會服務,為民辦事,為黨爭光,報答組織上對自己的信任,做好本職工作回報組織、回報社會,而自己卻利用職務之便,給自己謀取利益,喪失了黨性、喪失了人格、喪失了原則,給黨的事業造成了損失,給黨的形象造成了影響。自己之所以犯下如此嚴重的錯誤,主要與平時不注重學習、不注重世界觀的改造有很大的關系,為此,我愿意接受組織上的任何處理,并積極清退違紀違法所得。”

  在嚴重違紀違法事實的鐵證面前,縱然有千萬條理由,楊華此時的悔恨與懺悔顯得多么蒼白無力,同時,這樣一位黨員領導干部的落案又不免讓人扼腕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