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決定任命:

  何金平同志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吳浩同志為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

  闞全程同志為河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

  付靜同志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

  2。任命:

  胡道才同志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顧雪飛同志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3。批準任命:

  劉海奎同志為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侯民義同志為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志強同志為濮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4。決定免去:

  裴志揚同志的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職務;

  李廣勝同志的河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職務;

  宋麗萍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職務。

  5。免去:

  周明杰同志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劉新年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