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猛犸新聞 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 萌友 申建中 方亞娟/文圖

  為預防因酒駕而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加大嚴查酒駕、醉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力度。自3月1日以來,共查處飲酒駕駛30起,再次飲酒駕車2起,醉酒駕駛25起,其中,醉駕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有2起,目前,25人因醉酒后以危險方式駕駛機動車被新密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當今社會,酒駕已成為危險的“馬路殺手”之一,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廣大人民群眾對此深惡痛絕。但是,還是有個別司機,以身試法,酒駕、醉駕交通違法現象屢禁不絕。這些司機不外乎認為:自身酒量好,技術高,不會發生交通事故;離家近,輕易不會被發現;想著喝得少,或者已經休息了好幾個小時,酒精測試儀測不出;面對親戚朋友的勸酒,礙于面子不得不喝;繞著交警走,專走小街背巷,交警查不住;查住我就跑,跑不了我就撒潑打滾使各種手段,妄圖蒙混過去……等僥幸心理。

  3月11日15時11分,家住新密市米村鎮的司機劉某駕車載著家人沿鞏米路由北向南行駛到米村村路段時,被新密交警大隊九中隊中隊長陳雪峰等人查住。司機劉某渾身酒氣,面對民警的詢問,信誓旦旦稱“昨天晚上在家吃晚飯時喝了些自釀的紅酒和白酒,今天白天一滴酒都沒沾,不會酒駕”。

  民警當場對劉某進行酒精測試儀吹氣測試,結果顯示為醉酒狀態。劉某及其家人看到這個結果,都是一臉不敢相信,劉某更是一臉茫然,向民警說這不可能,并懷疑測試儀有問題,要求抽血化驗。在執法辦案中心,醫生對劉某進行了抽取血樣。

  經血醇含量檢測,劉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48.14mg/100ml,已構成醉酒后以危險方式駕駛機動車。當天晚上,劉某被新密警方依法刑拘。

  據警方介紹,查酒駕已經成為新密交警常態化工作,把整治酒駕醉駕行動作為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舉措,緊盯摩托車、私家車、農村面包車、營運客車、大貨車等重點車輛,不分白天黑夜,結合假日、周末、午后、夜間等重要時段酒駕高發情況,加大出入市區口、城鄉結合部、縣鄉道路、重點村鎮和集市以及餐飲娛樂場所的周邊道路整治力度,確保酒駕整治行動全方位、深入開展。

  新密交警再次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們:酒駕、醉駕查處行動一直持續進行著,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不要心存僥幸心理酒駕、醉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駕駛機動車輛,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罰,再次飲酒酒駕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酒駕違法成本高,醉駕入刑,影響終身,遠離酒駕,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