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沒有任何手續居然違法建造了一棟10層高樓,在檢察機關介入后,位于三門峽盧氏縣的這一10層違建樓房被沒收。在沒有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這棟違建高樓是如何建起來的,又是如何被查處的呢?□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 米方杰 通訊員 王飛 張誠
無任何審批手續竟建起10層高樓
2016年,盧氏縣檢察院民行科科長潘高祥外出辦案時,在該縣官道口鎮官道口村國道旁看到有一棟在建的10層高樓,由于該鄉鎮周邊都是二層、三層的建筑物,這棟10層高樓就顯得十分突兀。
隨即潘高祥向國道旁邊的群眾了解這棟10層高樓的審批手續和相關情況。
“啥手續?沒有手續啊,10組賣地拿錢,開發商蓋樓賣出去再賺錢,兩廂情愿嘛。”一位村民解釋說,10組賣地賺了幾百萬呢。
據悉,當地縣政府于1995年8月15日核發了盧集建(95)字第0614024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把權利人批準為租地建設加工廠的魏新春(行政訴訟第三人),10組為此打了一場行政官司,法院判決撤銷了縣政府核發的土地證。
贏了官司,10組就把位于官道口街三岔口金三角地帶1200平方米的集體土地以31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橫澗鄉村民林留民,用于建設10層商業用房,2016年3月完工。
當地4名公務人員被處分 違建高樓被沒收
檢察機關進一步調查發現,在該商業樓施工過程中,盧氏縣杜關國土資源管理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等都曾對林留民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但并未進一步立案調查處理。
對此情況,盧氏縣檢察院民行科干警調查后認為,官道口村10組、林留民未依法辦理土地使有權轉讓審批手續,非法轉讓土地,侵害了國家利益。盧氏縣官道口鎮政府、杜關國土資源管理所、盧氏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均沒有正確地履行職責,并互相推諉,導致該10層商業樓主體建成卻沒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許可證、環評審批等手續,且在商業樓主體建成后,怠于履行監管職責。
據了解,當地有4名公務人員因參與違法建筑開發建設,違反廉潔紀律被紀律處分。
目前,盧氏縣國土資源局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沒收官道口村10組非法出售土地所得310萬元,并處155萬元罰款;沒收林留民在建樓房5942.86平方米,并處罰金1853.02元。該處罰決定正在強制執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