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喝酒后睡一覺,第二天就可以正常駕車了,這個觀點可能在很多駕駛人心里根深蒂固,如果有這樣的想法可就大錯特錯了。

  2月14日13時58分,桐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月河中隊民警在文化路查緝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在對一輛車牌號為鄂S18XXX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張某身上有酒味,民警立即對張某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測試。經測試,張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據張某交代,2月13日大年初九晚上,他和親朋聚餐,席間飲酒,第二天張某認為“沒事了”,抱有僥幸心理便駕駛車輛到桐柏走親戚。張某稱中午席間并沒飲酒,喝的飲料,怎么會酒駕?是因“隔夜酒”的“潛伏”,被測出飲酒駕駛。

  在檢查中民警還發現張某持有的C1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為2019年2月1日,駕駛證到手剛剛14天,民警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張某處以1000元罰款。同時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由于張某的駕駛證還處于實習期內,將被依法注銷。

  這剛到手的駕照就這么跟張某說再見了,想要重新駕車上路,張某需要在接受處罰之后重新考取駕照,慘重的代價,讓張某追悔莫及。

  相關鏈接:從醫學角度上分析,人體中乙醇脫氫酶和乙醛脫氫酶是解酒的兩大利器,但許多人由于缺乏后者,使酒精不能被完全分解為水和二氧化碳,而是以乙醛的“形態”繼續留在體內。各人的新陳代謝不同,肝功能也不同,所以沒辦法確定具體多長時間代謝完,一般人要24小時,最快12小時,最遲的需48小時。

  來源:平安桐柏權威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