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省應急管理廳“發話”:對企業安全檢查須“逢查必考”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夏萍
11月28日,記者從河南省應急管理廳獲悉,省應急管理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培訓工作的通知》中明確,進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執法,必須“逢查必考”,即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或重點崗位人員應知應會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抽考。

該通知旨在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不斷提升安全培訓質量,提高職工安全技能,有效減少“三違”行為。
通知同時要求,監督執法必須堅持“九必查”:查制定安全培訓規章制度情況;查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情況;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查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的安全生產知識、管理能力及考核合格情況;查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上崗情況;查除“三項崗位”人員之外的其他從業人員、派遣工、實習生和相關方人員參加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查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負有責任的特種作業人員重新參加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查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查安全生產培訓經費的提取使用,以及落實從業人員培訓期間工資待遇情況。
通知強調,企業是安全培訓的責任主體,企業安全培訓必須做到責任落實到位、人員配備到位、目標分解到位、經費投入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將安全培訓與生產經營活動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確保三個100%:“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率100%,新職工先培訓后上崗率100%,相關方人員與本企業職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訓率100%。要強化“三項崗位”人員安全培訓。加強班組長安全培訓,積極創新培訓形式,確保做到必知應會,技能提升。強化企業新進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現場安全培訓,確保按規程作業。完善和落實好師傅帶徒弟制度,組織簽訂師徒協議,建立師傅帶徒弟激勵約束機制。對發生人員死亡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重新參加安全培訓考試。
針對中小企業安全培訓,《通知》明確,將持續開展“中小企業安全培訓援助”工程,推動大型企業或培訓機構與中小企業簽訂培訓服務協議,提供量身定做的培訓服務。選派知名專家、教師開展針對性培訓,強化安全培訓實效。規范企業內部培訓教師管理、安全培訓過程管理、培訓大綱與教材、培訓檔案管理。
通知要求,對企業未履行法定培訓職責的違法行為嚴格責任追究,依法作出處罰。對發生死亡事故的,一律倒查企業培訓責任并依法依規嚴肅追究企業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