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用申通快遞郵寄“救命藥”,人沒了,藥還沒到!》

  來源:民生大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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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母親得了癌癥    

  兒子趕緊快遞救命藥過去    

  結果,人沒了,藥還沒到    

  這啥快遞呀?

  在鄭州工作的殷先生,12月2號,為患肺癌的母親花5380塊錢,買了四盒名叫鹽酸埃克替尼的抗癌藥。

  殷先生在鄭州工作,沒法脫身,就把藥通過申通快遞郵回商丘柘城老家。

  因為當時寄的還有一些文件,殷先生就把藥和文件分成了兩個郵件郵寄。

  第二天殷先生正準備再去買一盒,自己趕緊送老家的時候,查詢快遞信息發現這個藥已經到了商丘。

  本想著這家里人就等著拿藥了,但是第二天,也就是12月6號發生的事卻讓他始料未及。

  根據快遞的物流信息顯示,同時發出的兩個快遞,一個在12月4號就到達了商丘柘城,而另外一個在12月6號,退回了申通鄭州南郊公司。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呢?

  對于工作人員的這種說法,殷先生并不認同。

  在運送的過程中到底發生了什么?這一切又是怎么回事呢?

  隨后,記者又來到了申通快遞河南分公司了解情況。

  根據《快遞服務》郵政服務行業標準,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

  本來是救命的藥,卻因為在快遞在運送的過程中耽擱了四天時間。

  作為一個快遞公司,對待客戶的快遞應該及時準確的送達。同時也提醒大家,非常重要或者時限要求比較緊張的物品,還是應該由人專門去運送。

  同一個地址不同時間到達,

  這還需要調查三天嗎?

  但愿這三天,

  別再跟那藥似的,

  一直在路上兜兜轉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