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記者跑腿|行道樹砸傷愛車只能起訴索賠?焦作園林局:可協商解決》

  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 李國營 楊繼盈/文 受訪者供圖

  車子停泊在小區路邊被行道樹砸傷,只能起訴打官司索賠?近日,焦作市民劉先生向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打電話稱,他車子被這行道樹砸中后,車子前擋風玻璃被砸壞,他當即報了警并給焦作市園林局反映情況,可該局工作人員來到現場后,只是將風刮倒的行道樹清理走,至于劉先生愛車的賠償,對方則建議劉先生走法律程序。

  “一點小事兒非讓去法院打官司才能解決,不打官司就不能解決嗎?”劉先生非常無奈。

  [事件]行道樹砸傷愛車,園林局建議起訴索賠

  據劉先生介紹稱,5月11日晚,焦作市區突然刮起大風。第二天一早他去開車時,竟見愛車被路邊的一棵行道樹倒下砸傷,導致其車車身有少量刮痕,車子前擋風玻璃被砸壞。

  “當時被砸中的一共的三輛車,兩邊的兩輛只有少量刮痕,不嚴重,人家都直接開走了,就我的車嚴重,整棵樹的樹枝都壓在我的車上。”劉先生說,我當時報了警并給園林局打了電話,后來園林局綠化隊生產科的張路新帶人來到現場,把刮倒的枯樹給清理走了,“當時說要給我的車進行包賠。結果,等了兩周左右,對方又稱不能包賠了,讓我要么走保險,要么到法院起訴他們”。

  聽到這個結果,劉先生也不淡定了:“換個擋風玻璃也就一千左右,為這錢讓百姓去打官司?”

  [結果]養護單位已與車主協商 ,賠償問題已解決

  為何園林局的張路新前后說法不一?出現行道樹砸傷車輛,想要索賠,只能到法院起訴嗎?

  6月2日,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電話聯系了該局綠化隊生產科張路新,張路新告訴記者稱,并非他前后說法不一。是因之前該樹所在片區歸其管理,后來重新劃分后,已經不歸他管理了,所以出事后,他無權進行處理。其次,作為正規單位,像這類事故的賠償資金都需要申請專項資金,賠償標準也無法界定,所以才讓劉先生到法院起訴,他們會以法院判決為依據對劉先生進行賠償。

  “如果能找到養護單位,也可以協商解決。”張路新表示。

  隨后,記者來到焦作市園林局了解情況,該局生產科一位楊姓工作人員表示,確實不是僅有到法院起訴索賠這一條途徑。他們將盡快查清該片區的管理單位,由管理單位出面和劉先生進行協商解決。

  6月10日,劉先生向記者反饋稱,涉事樹的養護單位已經和他進行了聯系,雙方就車輛賠償問題已經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