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象新聞

  原標題:《17歲男生反擊猥褻少女者被批捕遭1.4萬索賠,母親回應:他想訛我們》

  大象新聞記者 張崇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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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焦作“17歲男生反擊猥褻少女者被批捕”事件有了新進展。大象新聞記者從被批捕少年王某母親處獲悉,猥褻少女男子和某豪已向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起訴,向他們家索賠近1.4萬元。“這是他們的法定權利,但他們家就是想訛我們,我們很無奈,相信法院會給我兒子一個公道。”王某母親講,他們將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兒子的權益。

  記者從17歲男生父親王某處得知,他是4月18日接到法院的通知,才得知了這件事。最近一段時間,和某豪一家也都沒有跟他們聯系過。

  王某父親提供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顯示,和某豪在起訴狀中稱,他在當地醫院住院治療了14天,因此向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起訴,向王某索賠醫療費4000余元、護理費1700余元、住院伙食補助費700元、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等,共計1.39萬余元。

  王某父親告訴大象新聞記者,今年1月5日兒子取保候審回家之后,情緒一直很低落,得知和某豪索賠的事情,兒子王某的狀態更差了些。“他想不明白為啥救了人還會被抓起來,如果不阻攔,那女孩會有啥后果都不敢想。”王某的父親認為,猥褻者沒有被拘留,自家孩子被打后正當防衛卻關押30多天,他覺得很不合理。

  據媒體此前報道,2019年12月王某受朋友佳佳的邀請一起參加聚會,在聚會中遇到了和某豪,兩人并不認識,吃完飯之后和某豪對佳佳進行猥褻并試圖將其帶走。王某在阻攔的過程中遭到和某豪攻擊,王某反擊致和某豪鼻骨骨折,經鑒定為輕傷二級。案發后一年,2020年12月15日,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對王某執行逮捕,而猥褻者和某豪當時卻在外地打工,這樣的結果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2021年1月5日,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決定,對王某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予以釋放。

  隨后,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對和某豪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和某豪以毆打他人行政拘留9日,并處罰款500元;以猥褻行政拘留9日,“和某豪在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時已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行政拘留不執行。”

  據王某母親介紹,事情發生后,曾經外向的王某經常悶悶不樂,目前在家中等待開庭。“最開始他們要五萬,好不容易湊齊了又變成要六萬,他們一直就想訛我們,當時我給他們跪下了都不行。”

  王某的母親告訴大象新聞記者,兒子王某一直夢想參軍,雖然她和丈夫一直認為孩子的行為是見義勇為,擔心這件事影響孩子前途,所以跟和某豪一家溝通過很多次,然而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如今他們只希望法院能夠給他們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大象新聞也會持續進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