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定好鬧鐘,鄭州市首期3000萬消費券15日10點發放》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 記者 李莉

  鄭州的小伙伴們,還記得去年全城熱搶消費券的火爆景象嗎?重磅好消息馬上要來了!12日,記者從鄭州市商務局獲悉,政府消費券再度強勢來襲,首期3000萬元5月15日10時發放。

  消費券發放就要啟動,怎么搶、怎么花,小伙伴們要做好準備了,注意往下看!

  一、發放時間和金額

  首期消費券5月15日上午10點整準時發放,共計3000萬元。

  二、發放種類和數量

  本次發放的消費券為通用類,共計170萬張。其中消費券面值及數量分別為:50元券20萬張、20元券50萬張、10元券100萬張。

  三、申領渠道

  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所有在鄭人員(包括外地來鄭人員)均可申領,消費者可通過“支付寶”app或“云閃付”app首頁活動專區領取,每人在每個平臺限申領1張消費券,先領先得,領完為止。

  四、消費券使用規則

  消費券限在鄭州市域內的百貨、餐飲、汽車、家電、家居、成品油等行業線下實體商家使用。其中,10元券在消費滿50元時使用,20元券在消費滿100元時使用,50元券在消費滿200元時使用。

  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商家須支持“支付寶”或“云閃付”付款方式,如有消費券適用疑問,可與支付寶(服務熱線:95188-1)或云閃付(服務熱線:95516)聯系。

  鼓勵參與活動的“支付寶”、“云閃付”入駐商家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優惠讓利,消費者領取的消費券和商家優惠券可疊加使用。

  五、消費券有效期

  消費券使用期限為:5月15日上午10:00至5月30日。過期未使用的,予以回收。

  六、其他事項

  嚴禁以各種形式進行消費券套現等違法行為,對有以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取消活動參與資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