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大河報·大河財立方
原標題:《沒有核酸陰性證明,不讓坐公交車咋辦?回應來了》
[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唐朝金 賈永標 文 冉衡 攝影)8月7日 大河財立方記者從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聯合指揮部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鄭州市第18號通告第四條,要求乘客必須攜帶有效核酸證明,并掃碼、戴口罩。對暫停客運班線、減少城市公交發車班次、出租車、網約車限行區域進行了明確,目的就是為了最大限度減少市民出行活動,減少人員出行聚集性風險。公告中提出“乘客必須攜帶有效核酸證明并掃碼、戴口罩”,就是減少人員外出的一項約束性舉措。

記者在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疫情期間居家不外出、不串門、不聚集,就是在為全市疫情防控做貢獻。因工作和物品采購、就醫等必須出行的,優先選擇騎行、步行、自駕“點對點”出行,少乘坐或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掃碼、戴口罩,紅、黃碼異常人員,以及不能出示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予乘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