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居家住院”咋收費?鄭州:建床費90元/次 上門服務費50元/次·人》

  作為全省首批省級試點城市,鄭州已全面啟動家庭病床服務試點。患者“居家住院”享受醫療服務究竟咋收費?10月10日,記者從鄭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鄭州市規范完善居家服務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家庭病床建床費為每次90元,家庭病床上門服務費為50元/次·人。

  據介紹,鄭州9月已全面啟動家庭病床服務試點,為切實滿足老年人等特殊患者群體各類居家醫療服務需求,市醫保局聯合市衛健委,通過專家論證研討以及廣泛征求意見,發布《關于規范完善居家服務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通知》明確,今后,醫療機構為患者提供上門醫療服務,采取“醫藥服務價格+上門服務費”的方式收費,不再以“上門+某服務”的方式設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醫療機構為患者提供的醫療服務、藥品和醫用耗材,適用本醫療機構執行的醫藥價格政策。

  具體來說,鄭州市“家庭病床建床費”為每次90元,醫保支付按照“甲類”項目執行;家庭病床“上門服務費”為50元/次·人,醫保支付按照“乙類”項目執行,計價單位“次·人”中的“人”是指每名上門服務專業服務人員。“上門服務費”同一天收費不超過3個計價單位。其中,“上門服務費”是指醫療機構派出醫、護、藥、技等醫務人員前往指定地點提供合法合規的醫藥服務。“家庭病床建床費”是指根據患者需求,醫療機構派出專業人員改造或指導患者改造床位,使患者部分家庭空間具備作為檢查治療護理場所的各項條件。

  試點期間,鄭州市“家庭病床”服務對象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符合住院指征的長期臥床、行動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包括:腦血管意外癱瘓需進行康復治療的;長期臥床并發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統感染或壓力性損傷;需要長期吸氧或者使用無創呼吸機的嚴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復氣胸等);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壞疽;骨折牽引固定且長期臥床;處于疾病終末期需支持治療的;符合住院指征的65歲以上合并多種慢性病需規律治療、到醫院就診確有困難的患者。

  (來源: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