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樣的精心偽裝,日常檢查很難發現貓膩。即使出事后,我用鐵鍬打上面挖了好大一會才見到下面的稻殼?!崩蠌堈f,“另外一個空倉可能是沒來得及造假,門洞附近還有盜賣時灑下的麥粒。”
光山縣糧食局局長郭才遠告訴記者,經過了解,失竊的是一批2012年收購的托市小麥。案發后,寨河公司時任經理魏國及相關工作人員隨即被警方控制。與此同時,糧食局啟用全縣委托庫點此前繳納的聯合擔保金,支付了購糧方所拍4000余噸小麥價值893.6萬元的糧款。
“拔出蘿卜帶出泥。”緊接著展開的經偵調查顯示,上述失竊案件僅是寨河公司針對托市糧收儲非法活動的冰山一角。早在幾年前,該公司就通過偽造票據等手段,多次騙取國家購糧款及倉儲保管費。手法之粗劣與大膽,令人咋舌。
庫點“滾雪球”
“碩鼠”違法犯案花樣多
委托庫點要在托市糧上動手腳,比較常見的有偽造票據、以陳充新、糧食盜賣等多種手法。犯案如此明目張膽,與委托庫點日益增多導致監管難度加大,以及庫存糧食擱置太久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有很大關系。
警方最終查明,寨河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2012年、2013年間,在受中儲糧潢川直屬庫委托開展小麥、稻谷托市收儲過程中,經時任經理魏國安排,多人參與偽造虛假的糧食收購單、入庫結算單,乃至售糧農民個人信息等,以此騙取購糧款和倉儲保管費共計574萬余元,扣除案發前已經歸還的,仍有400余萬元款項不知所蹤。如果算上盜賣的糧食,總計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元。調查還發現了魏國挪用單位公款等其他違法行為。
2015年7月底,光山縣法院做出刑事判決,魏國犯合同詐騙罪、挪用公款罪。鑒于其在案發后主動還款,同時檢舉他人犯罪構成立功,最終數罪并罰從輕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5萬元。公司副經理夏治國、統計員王秀玲、會計陳艷,也以合同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但三位因是從犯,均緩期執行。另據了解,有關人員涉嫌瀆職的情況尚在調查中。
針對上述案件,一位曾參與過托市糧代儲的民企老板透露,根據觀察,委托庫點要在托市糧上動手腳,比較常見的有三種手法:一是偽造票據套取購糧款和保管費;二是低價收購陳化糧冒充新糧賺取差價;三是糧食存入庫點后進行盜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