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宮路:
人行道上面包車被拖走
文化宮路潁河路南約150米路東處的一小區門口人行道上停有一輛面包車,車門敞開著。據悉,該面包車停在這兒至少半年了。
交警根據該輛車車牌號豫RR1079,找到南陽的車主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警方隨后也將該車暫時拖離了現場。
■大家談“僵尸車”誰來管?
物業:
我們也頭疼 車拖走又開回來
中原西路豫花園小區物業班姓工作人員表示,小區也有好幾輛“僵尸車”,但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所以,他們拿這些僵尸車也是沒法兒。
“其實,我們也拖過這樣的車輛,但隨后又被業主開了回去。” 該工作人員說。
同樣,金京花苑小區深藍物業的段先生提到“僵尸車”也頗為無奈。“我們下午剛打的110,警察也來了,但說小區里停放的車輛他們無權拖走。”段先生說,他們小區19號樓和1號樓各停有一輛“僵尸車”,都是無牌的,停放至少有3年了, “我們告示都貼了多少回了,但就是不見人把車拖走。”
采訪中,大多物業公司表示,他們都不會輕易去處理業主的這些車輛,除了涉及業主的私有財產外,還有這些車輛大多都不能直接開,拖運需要一筆不小的開支。萬一拖運中發生損壞,回頭也怕業主索要賠償等。
城管:
我們沒有拖車權
“僵尸車?應該找執法局的人來拖。”采訪中, 不少小區業主說。
“我們沒有拖車權。”昨天,中原區城市管理局中隊長樊向陽接受采訪時表示,在2001年8月份,執法局剛成立時,他們確實有部分拖車的權力,但是,自從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機動車亂停亂放的權限都劃歸交警部門了,“我們都不拖車好多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