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 門君誠 從初中二年級開始,佛山市順德區一位女學生就慘遭繼父蹂躪強奸。忍耐,還是報警?由于經濟來源主要依靠繼父,女中學生及母親都選擇了忍耐。去年8月,女孩再次遭到繼父強奸,獲得消息的同班男同學毫不猶豫報警求助。記者昨日從佛山市中院獲悉,該禽獸繼父違背人倫犯強奸罪終審獲刑六年。

  繼父以公開裸照威脅養女

  出生于1998年的張瀟(化名)是順德某中學的一名女學生,2005年,張瀟7歲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此時,母親張某認識了一個叫韋×強的男子,張某和韋×強帶著張瀟居住在順德某處的家中。

  韋×強成了張瀟的繼父后,她的厄運也隨之到來。據張瀟回憶,從初二開始,韋×強就強奸了她。她將自己的遭遇告訴母親張某,但張某卻不敢聲張。

  張瀟不堪繼父的侵擾,搬到了生父或親戚家居住,但韋×強多次以對外公布張瀟的裸照、性愛照片對她進行威脅,并警告她不得報警。同時,韋×強給張瀟發送短信,以兩年時間為張瀟花費2萬多元購買電腦、手機、衣服,逼張瀟回家居住。

  男同學知情帶警察上門抓人

  2014年8月,年幼的張瀟不得不回到了家中。當月31日晚9時許,母親張某還未下班回家,繼父韋×強走進張瀟的房間,怒罵張瀟在學校拍拖亂交朋友,并再次蹂躪了她。事后,張瀟進入衛生間,用手機給一位男同學發微信訴說自己的遭遇。

  “報警啊!”這位男同學回復,張瀟還是不敢。她怕未來媽媽和自己失去經濟來源,難以生存。9月1日凌晨,張瀟的男同學帶著兩名民警,將韋×強控制。

  違背人倫法院從嚴懲處

  順德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韋×強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且被害人是未成年人,雙方更是撫養與被撫養的親屬關系。被告人利用被害人無經濟能力,需要其撫養的弱勢地位多次恐嚇、威脅被害人,手段卑劣,給被害人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創傷,在量刑時酌情從重處罰。一審判決韋×強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記者近日了解到,一審判決后韋×強上訴辯稱自己沒有強奸被害人,佛山中院經審理認為其上訴意見與事實不符,不予采信,并維持了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