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縣委書記給民警10萬元“喝茶”
事情到此并沒有畫上句號。王林團伙落網時,攜帶的22.5萬元贓款及物品被扣押,但這些贓款朱玉東并沒有如數上繳,他截留了其中的6萬元。“他們偷的都是領導的錢物,領導的錢都沒有準確數目,也不會報案丟那么多。”朱玉東供述,截留下來的錢,其中“2萬元用于春節給局領導送禮,余款被用于刑警隊開支。”按照朱玉東的安排,時任正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的孫輝,將繳獲扣押的現金登記為16.5萬元。2013年春節期間,借著偵辦王林盜竊趙興華一案之際,為加深與趙興華的私人關系,朱玉東送給趙興華現金5萬元。而在朱玉東行賄的前三天,在趙興華家中,朱玉東向趙興華匯報案件進展后,趙興華給他一個裝茶葉的手提袋,稱他們辦案辛苦,讓他請辦案人員吃飯、喝茶。朱玉東推托時,趙興華的司機進入,朱玉東只好拿著手提袋離開。到家后朱玉東才發現,手提袋里裝了10萬元現金。第三天晚上,他從家里又拿了5萬元,連同之前的10萬一起送給趙興華,“想和他處好關系,方便以后提拔”。
盜竊案把倆縣委書記拉下馬
2013年2月,王林的同伙趙廣(化名)被抓。負責審訊趙廣的,是時任正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的孫輝。“供得多,判得重”、“供得少,判得輕。”孫輝供述稱,他和同事得到朱玉東的授意,通過暗示、誘供、透露案情等方式訊問趙廣,最后趙廣供認和同伙王林在趙興華住室盜竊6000多元。一起盜竊案,朱玉東不僅僅和趙興華的關系加密,還讓時任西平縣委書記的張金泉,主動給他送來5000元現金。據張金泉稱,2011年11月5日,他在西平縣的住室被盜,被盜現金近90萬,他向警方謊稱被盜3萬元。而實施盜竊的,恰恰也是這個團伙。2013年4月,朱玉東通知張金泉補充材料,張金泉送給朱玉東一把寶劍。2013年中秋節前,張金泉又送給朱玉東現金5000元。對此,朱玉東全部笑納。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法院審理后,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朱玉東有期徒刑6年,以行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以徇私枉法罪判處孫輝有期徒刑3年。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8月,正陽縣委書記趙興華因經濟問題被上級紀委帶走調查。坊間傳言,在當地趙興華的外號為“趙中華”、“趙茅臺”、“趙三千”,因為他“低于中華煙不抽、低于茅臺酒不喝、低于三千元的飯不吃”。2014年12月22日,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趙興華提起公訴。據公開報道,2014年11月7日,西平原縣委書記張金泉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他是因此盜竊案落馬的另一個縣委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