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本報訊 淅川某企業主報警稱,其公司2輛大貨車司機利用公司監管漏洞,內外勾結“揩”公司的油款加油121次,其中81次涉嫌加油作假。近日,淅川縣檢察院對這起涉案金額達23萬的職務侵占案提起公訴。

  被告人朱某是淅川縣某公司的一名長途貨車司機。跑長途貨運,加油費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上班一年后,發現在用油過程中公司幾乎沒有任何監管。遂想到了一個“賺外快”的點子。另一輛貨車司機李某聽后大贊“好主意”。于是兩個人隨后找到加油站的老板鄭某,朱某告訴鄭某,每這樣操作一次就會給他一筆“手續費”,鄭某欣然同意。

  于是,從2013年5月份起,朱某、李某就成了“油耗子”,用商量好的方法套現油款。他們每個月大概跑車10趟,每次先到加油站加油200元左右或者不加,簽單金額為1500元至2000元,扣去給鄭某的“手續費”100元至200元,剩下的錢兩人平分,每人能分到三四百元。

  朱某等人就這樣“揩油”持續近兩年。直到2015年5月,公司老總偶然得知其他公司的車輛送貨往返一趟用油為450公升左右,而自己公司的車每趟來回卻需用油640公升左右。老板懷疑朱某等人在用油上玩貓膩,公司開始嚴格追究用油的問題,并指派一名業務科長跟車調查。發現問題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該案移交到淅川縣檢察院。經審查發現,自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朱某、李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簽假單的方式共同侵占公司油款共計13萬余元。日前,朱某、李某和加油站老板鄭某一起被淅川縣檢察院提起了公訴。

  (實習記者 劉震 通訊員 王克、王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