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人員被襲身亡現場 執勤人員被襲身亡現場
另一名執勤人員接受包扎 另一名執勤人員接受包扎

  映象網訊(記者 巫曉)11月4日上午,有網友爆料:今天早上7時40分許,在洛陽市龍門大道與開元大道口東北角發生一起持刀襲擊執勤民警的惡性案件。行兇者是本地人,一共持刀襲擊了3個人,一名協警當場死亡。據初步了解,昨天嫌疑人違反交通法規,車被扣。今早來要車,被拒,然后持刀行兇。

  上午10時許,洛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洛陽發布通報。通報稱,犯罪嫌疑人鄧某某,男,42歲,洛龍區人,已被現場和執勤民警和群眾當場擒獲。鄧某某暴力襲警致1人死亡,3人受傷。

  據鄧某某供述,11月3日6時許鄧某某無照駕駛三輪摩托車違章被執法人員查處,鄧回家后預謀報復并大量飲酒。11月4日,鄧攜帶尖刀竄至案發地報復行兇。目前,受傷人員仍在搶救,案件正在進一步偵破中。

  [鏈接]暴力襲警將從重處罰

  據悉,在剛剛過去的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從此,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中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其中,文中所指的“第一款”,內容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新增第五款的規定意味著,對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進行暴力襲擊的,將按照妨害公務罪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