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相似案例

  其實,銀行卡在自己手中卻被盜刷的不止胡某一人,輝縣的谷某也有類似遭遇。最終,通過法院調解,損失得以補救。

  買房錢被盜刷法院調解結案

  日前,輝縣市法院受理了谷某與河南某商業銀行某分理處儲蓄合同糾紛一案。辦案法官拿到案件后,立即通知原告了解案情。“這是我要買房付首付的錢,剛存到銀行,卡還在我手里,就被盜刷了6萬多元,這可怎么辦啊?”看到法官后,谷某心急如焚地說。

  了解情況后,法官立馬通知被告某商業銀行某分理處,向其送達開庭傳票等手續,然而卻被該分理處以起訴錯誤、分理處沒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為由拒收法律文書。

  為了減少當事人訴累,及時解決問題,法官又聯系到銀行的相關責任人,做其思想工作,并建議直接變更被告。最終,銀行方同意直接變更被告為河南某商業銀行,法院向其送達了相關手續。

  開庭前,經過法官多次和銀行負責人溝通,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銀行方同意一次性賠償原告谷某經濟損失5萬余元。

  (記者穆黎明通訊員王維鵬)

  法官提醒

  銀行卡被盜刷后,儲戶該怎么做?

  當儲戶與銀行之間就某項交易行為是否系他人通過偽卡所為發生爭議時,儲戶可通過持真實銀行卡報案、到銀行卡所在地的銀行反映情況掛失銀行卡、在銀行卡所在地的ATM機操作銀行卡并打印交易記錄等幾種有效方式,來證明自己的銀行卡系遭到盜刷而非自己未盡保密義務所造成。

  一旦儲戶提供的證據達到上述證明標準,即應由銀行提供反證,證明涉案交易確系真卡所為,若銀行不能就此盡到舉證責任,則應承擔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