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譯博 通訊員 孫凱) 昨日上午,一家9口開著7座面包車前往動物園,其中包括4名嬰幼兒。途經花園路黃河路口時,因超員車輛被交警查處。

  “多坐了幾個孩子,其中一個嬰兒還被大人抱著,這也算超員嗎?”被處罰方發出疑問。

  交警一大隊民警解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關于超員的規定,并未對乘車人員的身高、體重、年齡等作出規定,只是規定了數量。按照規定,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情形,要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是否超員只需看行駛證上核定的是幾人座,多一個人哪怕是嬰兒也算超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