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基層法院,還能拿大開發商咋地,更別說你一個法官了。。。。。。”一家開發商延遲交房還不愿支付違約金,官司敗訴,被強制執行時,還口出狂言。當得知銀行賬戶被凍結后,開發商主動要求支付各業主違約金。業主們送上錦旗感謝法官。

2013年5月,王建等人購買了位于惠濟區一處的房產,當時開發商承諾2016年12月31日前交房。
2016年12月初,王建等人被告知要延期交房至2017年下半年。到了2017年10月,開發商仍舊沒交房意向,并告知業主還要延期交房。
在此期間王建等業主得知,此棟房屋即使交了房,也不能按時完成房產登記手續,也就是業主不能及時拿到房本。
王建等人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開發商賠償因遲遲不交房造成的違約金。王建等人的訴請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可是勝訴的王建等業主卻得不到真正的賠償。
王建等業主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可當惠濟區法院法官徐彥召電話聯系上開發商時,開發商竟說:“一個基層法院,還能拿大開發商咋地,更別說你一個法官了。。。。。。”
耐心釋法無效、又一直無法實際找到開發商負責人,法院凍結了開發商的銀行賬戶,準備在核實手續后直接劃扣。
開發商在得知銀行賬戶被凍結的第二天一早便有工作人員找到徐彥召,請求法院把違約金及時打給各業主。
3日一大早,惠濟區法院,以王建為代表的業主送來錦旗感謝執行法官徐彥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