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挽回損失2500萬 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破獲一起特大合同詐騙案》

  近日,鄭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依法對一名涉嫌特大合同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并為受害企業挽回2500余萬元的經濟損失,有效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

  2016年底,劉某到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稱在交易承兌匯票過程中,被宋某騙取資金近3000萬元,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經偵支隊立即受理案件并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宋某冒充政府機構負責人,可以高價回收承兌匯票,以此騙取受害人信任,并利用其虛假身份向受害人索要錢財及貴重物品,收取承兌匯票后采取拆東墻補西墻方式迷惑受害人,最終將承兌匯票變現后消失藏匿,涉案金額高達3000萬元。專案組民警歷經四年艱苦工作,來回奔波四川、山西、廣東、深圳、北京等多省市,行程上萬里,細致收集犯罪證據,完善證據鏈條,最終在2020年底在山西運城將隱匿潛逃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抓獲歸案。期間經歷疫情、嫌疑人多次翻供等情況,詢問證人百余人次,查詢賬戶100余個,進行案件鑒定5次,終于形成證據閉環。現宋某已經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下步將移送審查起訴。

  為全力挽回受害人經濟損失,辦案民警窮盡措施,細致搜查,從嫌疑人家中地板夾縫中搜出現金315萬元,并查扣價值1300萬元的房產2套,價值807萬元的珍貴黃花梨木材家具1套,合計追回資產價值超過2500萬元。

  警方提示:企業或者個人在經濟交往及簽訂合同過程中,要規范交易行為,多方收集信息,著重獲取對方經濟實力、履約能力等各種信息,要注意交易過程中的反?,F象,充分利用政府職能部門及金融系統資源,及時核實相關抵押物品或票據的真實性,同時認真核實對方人員身份和單位的真實性,不要被對方的虛假身份或表面實力所迷惑,防止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