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東方今報記者 米方杰

  過去一年,新鄉市違紀違法案件頻發,公安系統更是出現了塌方式腐敗。今年以來,新鄉市紀委拍蠅不斷,當地已有多名縣處級干部被查。

  日前,新鄉市紀委發布消息稱,新鄉市紅旗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級干部郝春富因受賄,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據悉,目前封丘縣人民法院已判處郝春富有期徒刑十年。

  這樣的通報,今年以來新鄉市紀委已發布了10多次,記者留意到,今年以來新鄉市紀委已先后對新鄉市副市長崔學勇,輝縣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甘桂玲(女),輝縣市政府副市長秦春明,原陽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程天勝,新鄉市運管處原處長戚紅偉,新鄉市住建委原正處級干部馬常,新鄉市婦聯黨組書記、主席汪玉景(女),新鄉市住建委黨委委員、調研員竇敬等一批涉嫌嚴重違紀違規的官員進行了調查。

  同時,記者了解到,今年1月至7月,新鄉全市還查處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15起,處理165人。并且,新鄉市委督察部門還開展了兩批次不間斷大督察活動,將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決策部署情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等納入大督察內容。新鄉市委書記舒慶也親自上陣,帶頭到縣(市、區)、鄉鎮、街道督察。

  6月25日新鄉市第一輪巡察工作正式啟動,截至7月31日,三個巡察組已受理群眾舉報信訪2117件,辦結901件,黨政紀處分95人,采取“雙規”措施5人,其中縣處級干部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