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戴“貧困帽子”歷史將終結? 

  ——多地制定貧困縣摘帽“時間表” 

  新華網北京11月29日電 28日閉幕的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提出必須以超常規的力度實現脫貧攻堅目標。

  “十三五”規劃建議提出,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目前,全國國家級貧困縣還有500多個。“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近來,不少省份制定貧困縣摘帽的具體“時間表”。曾經能夠帶來巨大資金政策扶持、長期被地方政府看重的貧困縣“帽子”,今后5年怎么摘?摘帽之后的扶貧工作將如何開展?

  多地提出在2020年前摘帽,考核指標為統計部門調查 

  根據中央部署安排,全國所有貧困縣需要在2020年全部摘帽。記者采訪了解到,貧困縣首次出現是在1986年。當年,我國在實施大規模扶貧開發中,根據1985年的全縣人均純收入標準,全國劃定331個縣納入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

  此后,貧困縣范圍進行過三次調整,全國重點貧困縣數量也擴大至592個。在2011年,我國還實施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扶貧開發,確定680個連片特困地區縣。此外,各省也陸續根據實際情況,將省內一些未能納入國家貧困縣的地區,確定為省級貧困縣。

  5年后全部摘帽目標能否如期完成?目前,不少省份已制定貧困縣摘帽的具體“時間表”。

  貧困縣較為集中的貴州省提出,到2015年要完成30個貧困縣摘帽,剩余的20個貧困縣需要在2018年全部摘帽。

  湖北省明確,全省37個貧困縣,以2014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達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的縣,需在2017年摘帽;達到65%以上、不足70%的縣在2018年摘帽;其他貧困縣在2019年全部摘帽。

  河南省對貧困縣實施分類分期脫貧管理,省直管縣中的4個貧困縣2016年至2017年實現總體脫貧,基礎較好的23個貧困縣2017年至2018年實現總體脫貧,其他26個貧困縣2019年實現總體脫貧。

  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期間,中西部22個省區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向中央簽署脫貧攻堅責任書。各地還通過層層簽訂“軍令狀”、調整干部考核等方式,確保扶貧“脫帽”壓力層層傳導。不少地區調整對貧困縣主要領導干部的考核指標體系,取消GDP考核,考核指標主要聚焦減貧數量和提高貧困戶生活水平。

  一位基層貧困縣扶貧部門負責人坦言,縣里脫貧摘帽,不僅只是單方面宣布已脫貧就行,更有包括貧困發生率、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一系列指標的確認,而且數據都是統計部門抽樣調查的。“由于貧困人口多,脫貧摘帽壓力非常大,扶貧干部經常嗓子嘶啞、晚上失眠”。

  國務院扶貧辦曾對外透露,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貧困縣退出機制標準,將按照縣申請、市審核、國務院扶貧辦備案、第三方機構核查的流程陸續開始為貧困縣摘帽。